一、房本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条件
有关房产证添加姓名事宜,规范条件请您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得到房产证持有者,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自愿同意才能在房产证上加注姓名;
其次,若房产设有按揭贷款,那么欲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的需求则应获得银行方面的批准;
再者,为房产证添加姓名须前往房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尚未办理的房产证,则无法实施添加姓名的行为。
至于房产证的办理程序,则大致遵循以下步骤:
1. 确保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即大产权购房合同的执行按时完成,同时在合同中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条款进行详细约定,如办理初始登记的最晚时间节点及办理完毕后需及时告知义务等,并详细制定未及时办妥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带着您购房的销售合同,到相应的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您可以在此环节前先向开发商咨询,了解哪一个部门是负责办理产权证的,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
3. 请获取测量图纸,因为这个图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示面积的重要参考资料;
4.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无论此项费用是由社区收取或由银行代收,您都应妥善保存好各项缴费的凭证,因为这两笔费用的缴费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备档,若遗失将会影响到证书的办理进度;
5. 提交你的申请材料,包括您需要盖章签字的申请表,买卖房地产的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产实际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银行的提前还款证明等等;
6. 根据管理部门的规定时间去领取产权证,同时需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等,请您仔细核对产权证上的记录,特别要注意注明的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况等关键信息;
7. 根据贷款合同的规定,有些银行允许您自行办理产权证且并不扣留产权证,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便可使用;
8. 把产权证交给银行,若是贷款合约约定坑定的,您就必须依照此类要求将产权证交于贷款银行进行保管;
9. 办理抵押登记,当然,有些贷款银行也允许您自行办理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房本上与登记中心信息不同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本依据,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的名字,应当与房产登记簿记载的名字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本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条件”,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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