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项和成本有什么区别
所谓进项票,通常是由购货方收到销货方所开具的原始发票,这些发票具有抵扣进项税额的功能;
而成本票则特指在企业出售产品或者进行产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耗费,主要涵盖了直接或间接地记入原材料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领域的发票与其它相关凭证。
值得强调的是,成本票只能作为成本或费用的项目,纳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申报。
只需注意,进项票除了能够充当库存、成本以及费用部分列入申报之外,还可根据其发票金额中的税额,来进行抵扣对应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不得抵扣的项目】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进项和销项必须一致吗
进项和销项的明细必须一致。相关部门明文要求,出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买受人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出卖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进项和成本有什么区别”,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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