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房产类别的提款规定如下:
首先是关于购置自住建筑的款项,简化流程处理办法;
其次是对自住房实施新建、扩建及重大结构改造升级的规定;
再次是针对购房贷款利息还款方面的便利化措施;
接着是对于租赁房屋居住群体所提供的优惠政策;
此外,对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费用也将予以全额报销;
同时,在目前已有的公积金额度内,您可以选择用其余额直接进行贷款的抵扣还款;
最后,有一种按月委托的方式来处理还贷问题。
至于非住房类别,我们还准备了丰富的提取方案,比如:
年满离休、退休标准之人时;
当公民自然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为死亡者;
以及对于选择离开国家、国籍去往他处定居生活的居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济南市法律援助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3、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4、请求国家赔偿。
6、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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