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在于:
首先,需审视对方是否存在捏造事实或刻意隐瞒真相的情况;
其次,审查其是否故意意图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他人钱财或占用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若对方无此不良企图,那么可以视为赠予行为;
然而,如果上述情况成立,那便有可能涉及诈骗罪行。
在中国大陆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实施诈骗罪的行为人,如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法定数额,例如数额较大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也会面临罚金的惩罚。
而当犯罪金额数巨大或者还存在其它严重情节时,则可能需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附加的罚款;
走到更严重地步时,犯罪金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将面临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严惩,同样也需要连带支付罚款甚至没收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赠与和给予的具体区别
两者的区别如下:
1.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2.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4.“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赠与和诈骗有什么区别”,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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