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拆违补偿标准
关于拆迁补偿政策,由于该领域涉及到多方面的复杂因素,因此地方行政机构在遵循国家统一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有权力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适用。
在此我们可以归纳出几个基本原则供大家参考:
首先,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补偿,其衡量标准通常以每平米房地产价格来体现;
其次,根据临时居住环境及条件的差异,对于被拆迁房屋居民同样会按照其家庭人口数量,每月提供不同额度的生活补贴;
再者,为了鼓励民众积极支持房屋拆迁工作并愿意放弃部分权益,比如主动表示迁移至郊区或者放弃户主选择房屋的要求等,朝廷还设有一定数额的奖励性补偿费用;
最后,官方计算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的方式通常会遵循一条公式:
即房屋拆迁补偿款=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占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本区房屋拆迁套型面积补贴标准及价格补贴系数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套型面积补贴标准 被拆除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适用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满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 本区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为每户15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二条价格补贴系数 本区拆除居住房屋价格补贴系数为30%。
二、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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