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楼层房屋纠纷找谁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4-26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谈判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程序。1、协商:当合同纠纷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时,建议以和解为优先解决方法,以友好谈判的形式协商解决相关纷争,这种方式相较于其他方式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2、调解:若合同当事人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希望尽快化解纠纷。
农村楼层房屋纠纷找谁解决

一、农村邻里房屋纠纷找谁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如下四个方面:谈判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程序

1、协商:当合同纠纷涉及合同当事人双方时,建议以和解为优先解决方法,以友好谈判的形式协商解决相关纷争,这种方式相较于其他方式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2、调解:若合同当事人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希望尽快化解纠纷,他们可以请求由第三方机构展开调解工作,例如若一方或双方均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情况下,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解请求。

在此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需保持公正,以客观事实为准则实施调解,既要了解房屋买卖过程中的详细情况,也要避免介入过于浓厚的行政色彩。

此外,合同当事人也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或法院等渠道进行调解。

3、仲裁:当合同当事人经过认真协商仍旧无法达成共识,同时又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产生之后双方共同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4、诉讼: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仲裁事项,且事后亦未形成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诸法院,寻求公平公正的司法解决方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农村房屋纠纷怎样解决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原则农村私有房屋交易是在城乡流动加大、居住区域界限打破和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对此缺少监管是造成这种现状的制度诱因,而土地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房屋拆迁补偿等是引起此类案件的主要原因。

审理此类案件应考虑到个案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第一,对于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如果查明无欺诈、显失公平情形存在,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当事人要求退房退款诉讼请求

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认定合同有效,判决驳回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第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双方当事人应各自返还房屋及购房款。

第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立足调解,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第五,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如果认定合同无效,在决定退房退款时,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以及各方的过错责任大小,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邻里房屋纠纷找谁解决”,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楼层房屋纠纷找谁解决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20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拆迁三层楼怎么算?
农村拆迁三层楼怎么算,应当根据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当然了,如果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的建筑面积不一样的话,应当是以评估鉴定的最终的建筑面积为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楼层漏水是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楼层漏水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楼下业主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
第三。
第二
第一,侵害他人财产,应当给予赔偿,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如经鉴定;造成损害的,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改造费用。
第四、排水:(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改造费用,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集体的财产,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公民,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住宅共用部位,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分摊,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楼上,在保修期内,则楼下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楼上业主赔偿、人身的、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如果漏水因楼下住户装修而导致、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通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如果给楼上业主造成了损害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4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楼层漏水是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楼层漏水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楼下业主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
第三。
第二
第一,侵害他人财产,应当给予赔偿,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如经鉴定;造成损害的,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改造费用。
第四、排水:(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改造费用,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集体的财产,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公民,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住宅共用部位,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业主漏水、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分摊,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楼上,在保修期内,则楼下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楼上业主赔偿、人身的、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如果漏水因楼下住户装修而导致、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通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如果给楼上业主造成了损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二层楼拆迁如何赔付
一般会补偿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补偿费,具体农村二楼拆迁如何赔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施政策来判断,每个地方补偿的标准都不一样。其次还需要看拆迁房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顶楼房屋归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全体购房人享有对外墙的所有权。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外墙作为房屋结构部分,是合同标的物不可缺少的部分,应该随房屋完整交付。实际上根据《商品房销售公摊规则》本幢房屋购房人全体为外墙支付了全部面积价款,外墙成为受让人产权的一部分,出让人开发商对外墙已经实际进行了转让,本幢楼区分所有权人全体因取得各自专有产权而享有对外墙的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
由于房屋出让,开发商成为非所有权人或区分所有权人,其均不享有对外墙面的“单独”处分权。基于物权法定原理,即使在每一份购房合同中对外墙面的使用权约定归属于非所有权人,也因为开发商的无处分权而无效,除非事前开发商与区分所有人全体对此达成了一致意见。
其次,外墙面应该由全体购房人使用管理。理论上,专有部分的范围划至房屋单元界壁
最后粉刷表层,而在外部关系上,比如买卖、保险、纳税等计算房屋面积时则计算至界壁中心的面积,而依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面积另一半则记入公摊面积,但并不能因此简单地认为外墙一半专有一半共有。
再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也规定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管理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总之,针对外墙面的使用权问题,只有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基于所有权的身份可以使用、受益,而且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经过区分所有权人的集体同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二层楼拆迁怎么算面积?
复式房屋的层高是一部分是满足全额计算值的,一部分是一半的全额计算值,阳台没有顶盖的楼层,阳台的面积是一半的面积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复式房屋的楼梯也是计算在房屋的建筑面积之内的。更多关于农村二层楼拆迁怎么算面积的问题如下文所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150平方两层楼拆迁大概能有多少钱?
农村150平方两层楼拆迁大概能有几百万元,当然也有可能只能获得几十万元的拆迁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需要在房屋被拆迁之前就协商确定。对农村150平方两层楼拆迁大概能有多少钱依旧不清楚的,可以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买楼盘买顶层送屋顶是合法的吗
[律师回复] 不知从何时开始,“买顶层送屋顶”已成为筑城楼市的一种流行做法。有了开发商的赠送承诺,一些顶层业主俨然将屋顶视为其私人“地盘”,小区内私搭乱建现象也越来越普遍。虽然许多非顶楼住户对此也有抱怨,但却无可奈何,原因在于很多业主当初在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屋面使用权归开发商,那么现在开发商将屋面使用权转让与顶层业主,非顶层业主自然无发言权。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业主是不是真的就对屋顶使用权没有发言权了呢开发商究竟是否有权赠送屋顶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此外,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顶平台原则上属于共有部分。  也就是说,作为建筑物基本结构的屋顶等共有部分,法律并没有赋予开发商送顶楼平台的权利,开发商对顶楼业主送平台的承诺,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无效的约定。依据《物权法》规定,屋顶是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对屋顶的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约定,除非该顶楼平台符合认定为专有部分的条件。首先其必须在规划上即属于特定的房屋,并且在开发商销售时,赠送的部分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划,而且还被明确地列入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中的,才被确认为房屋的组成部分之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宅基地纠纷找谁?
协商解决:双方之间通过和平协商,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这是最简单最节约成本的解决纠纷的方法。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农村楼层房屋纠纷找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