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确定
(一)在尚未满足国家所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之前,工程设计以及合同中所描述的各项工作内容均尚未全面完工;(二)该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之质量无法保障其达到国家关于安全的法规所设定的标准;(三)以上提及的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等相关物资缺乏相应的质量合格证以及试验检验报告以供参考;(四)虽然工程已经基本完成,但在缺失了工程施工单位所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之后,仍然不能被认为是已完整地完善所有的验收手续;(五)同样地,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完备的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相关程序也会对验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
1、找开发商协商。
2、向相关部门投诉。
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到法院起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确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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