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遭遇出卖方拒绝退还已支付之定金的情形,建议采取下列策略进行应对:首先,积极尝试与出卖方进行友好磋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其次,寻求所在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与介入,以便通过公正的手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再者,可考虑拨打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举报维权;最后,如上述措施均未奏效,您还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际操作中,若因当事人一方原因导致未能顺利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定金的相关规定,应按如下方式处理:若系买受人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购买,则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买受人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因出卖方违约导致无法出售该房屋,则收取定金的出卖方有责任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若双方当事人就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无法达成共识并因此无法签订合同时,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此时出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房屋定金怎么要回来
买方可与卖方协商退还定金;协商不成时,买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退还定金。
不过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的定金怎么能要回来”,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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