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庭审未举证怎么办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若被告未能依法举证,人民法院将依据其它合法的证据材料,作出公正而严谨的判决。
倘若被诉行政行为牵涉到第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时,该第三方可依法主动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还拥有权力,可以向有关的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广大公民进行调查取证。
对于原告诉请被告实践法定职责或给予合理救济的主张欠缺充分理由的情况,法院有权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充实、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无误且合乎法定程序时,或者当原告关于要求被告履行法定义务或给予特定援助的主张不具备充分借口时,法院有权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至于撤销判决方面,若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人民法院有权利撤销整个行政行为,或者部分撤销行政行为,并且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更为恰当的新的行政行为。
另一方面,在变更判决方面,当行政罚款过重以及其他与该罚则相关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金钱数额确实存在错误或误差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更改原来的处罚金额或确定其正确结果。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二、行政诉讼庭审的多少个步骤
1、开庭前准备阶段。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3.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权提出新的证据,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5.合议庭评议阶段。6.公开宣判阶段。行政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7.闭庭。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诉讼庭审未举证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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