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若未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而选择离职通常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然而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可能需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1.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承诺,则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需以约定为准,但其上限须控制在用人单位已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范围之内。
此外,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还应限定于服务期尚未正式履行的那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之上。
2.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之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时在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违反此项承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金额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则可提前3天通知。
如果劳动者自愿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需对此负责,但若由劳动者擅自提前解除,则需对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期内辞职是否算违约
合同期内辞职一般是不构成违约的,除非有以下情形之一: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期内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