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转正之后解雇的话怎么赔付

最新修订 | 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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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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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期转正后遭解雇,赔偿责任视情况而定。若非用人单位原因,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工作年限和试用期长短确定,试用期六个月内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则支付两个月工资。若解雇因劳动者过失,用人单位无需额外补偿。双方应依法行事,确保权益。
试用期转正之后解雇的话怎么赔付

一、试用期转正之后解雇的话怎么赔付

关于被立即辞退的相关法律赔偿事宜,我需阐述如下两点重要规定:

首先是若在正式转正后即遭解雇,且这一行为并非由用人单位所导致的,则用人单位应根据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向离职者给予额外赔偿。而决定经济补偿金金额的依据为员工的工作年限,因此我们还须结合试用期的时长来进行考量。如果试用期在六个月或以内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只需对离职者支付合理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即可;

然而,倘若试用期超过了六个月,那用人单位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并需向离职者支付高达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其次,还有当这一解雇结果因劳动者自身失误而引发的时候,用人单位则无需做出任何额外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试用期转正后被辞退有补偿吗

1、试用期员工被辞退的,如果是违法辞退的,一般是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2、在试用期的,说明工作时间不到六个月,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只有半个月,而违法辞退的,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所以是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3、如果说员工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赔偿金给员工。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原因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原因所认定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转正之后解雇的话怎么赔付”,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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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转正之后解雇的话怎么赔付
试用期转正后遭解雇,赔偿责任视情况而定。若非用人单位原因,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工作年限和试用期长短确定,试用期六个月内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则支付两个月工资。若解雇因劳动者过失,用人单位无需额外补偿。双方应依法行事,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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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是转正工资的百分之80吗
[律师回复] 对于试用期是转正工资的百分之80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最多能扣除百分之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试用期内辞职的,辞职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平均工资即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不可随意克扣工资,如果要扣钱也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不得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试用期辞职工资发放:

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试用期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正常发放工资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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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试用期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多少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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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一样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一样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一样。
1、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只涉及在校学生。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
2、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
①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③在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④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合同当事人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而言,只要证实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方面而言,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任何限制条件,也无须提前通知企业。试用期合同当事人单方随时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员工试用期转正规定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员工试用期转正的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对劳动者试用期后的转正作出规定,但是对员工试用期作出了规定,企业与职工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规定,试用期结束后,能不能转正由企业与员工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滥用试用期有哪些表现
滥用试用期,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等手段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律责任,是近年来一些企业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滥用试用期,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等手段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律责任,是近年来一些企业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就冠冕堂皇地压低职工的工资待遇,更有的用人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生产旺季大量招用职工,规定较长的试用期,而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天解除劳动合同。结合我们长期以来的办案实践,目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违法现象主要集中在试用期过长、试用期不交纳社保、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随意解除合同等方面。而事实上,这些行为都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三、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给劳动者一份,否则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供其他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增加了维权成本。同时,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的,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试用期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期限超过规定的无效,如果超过部分已经实际履行,则“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实践中很多单位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是要等到劳动者转正后才开始办理社会保险。但是,试用期劳动者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是一致的,不应当差别对待,只要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当然,由于实践中办理社会保险存在时间滞后,因此,只要用人单位恶意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恶意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应当予以理解,同时有权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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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试用期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多少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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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三个月转正之后,半年之后公司裁员,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具体怎么算法?
[律师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三个月转正之后,半年之后公司裁员,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具体怎么算法?
[律师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满公司不给转正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如何处理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较便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这段期间的认可有形式的底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试用期,那公司口头说的试用期不生效。你从进入公司开始就应该是转正后的员工待遇。换句话说,也就不存在转正的问题。
如果劳动合同上约定的试用期是六个月,仅仅是面试时公司的面试官口头跟你说是两个月,这样,你就要提高警惕了。从基本常识来说,口头说的两个月,怎么抵得过书面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六个月呢?即使你的领导可以提前到2个月帮你办理转正申请,但同时公司也可以拒绝他提出的转正申请,让你继续试用。毕竟劳动合同的约定是效力最高的,此时缩短试用期是公司的权利(可以做可以不做的事),不是义务(必须要做的事)。假设你现在仍然在试用期,公司有两种辞退的理由。
一是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当场通知你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岗位撤销,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替代金解除,公司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无论是哪种情形,公司都必须证明这种情形属实。公司无法证明的话,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以违法解除为由,获得两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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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几
试用期的员工工资不能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也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两者选其高者,同时也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工资比例,每个企业和合同可能都不一样,但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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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结束公司不给转正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结束公司不给转正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回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劳动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已经取代了所谓临时工转正为正式工传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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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试用期半个月前就已经结束,可是公司不给转正,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初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首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合同期内,而非于合同期,所谓试用合格后“转正”的做法实际是企图规避试用期间的义务。事实上,自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之日起,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因此,如果试用期内工资低于相同岗位其他职工的工资,则应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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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不给转正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较便捷的的权利。但是这段期间的认可有形式的底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试用期,那公司口头说的试用期不生效。你从进入公司开始就应该是转正后的员工待遇。换句话说,也就不存在转正的问题。
如果劳动合同上约定的试用期是六个月,仅仅是面试时公司的面试官口头跟你说是两个月,这样,你就要提高警惕了。从基本常识来说,口头说的两个月,怎么抵得过书面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六个月呢 即使你的领导可以提前到2个月帮你办理转正申请,但同时公司也可以拒绝他提出的转正申请,让你继续试用。毕竟劳动合同的约定是效力最高的,此时缩短试用期是公司的权利(可以做可以不做的事),不是义务(必须要做的事)。假设你现在仍然在试用期,公司有两种辞退的理由。
一是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当场通知你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岗位撤销,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替代金解除,公司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无论是哪种情形,公司都必须证明这种情形属实。公司无法证明的话,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以违法解除为由,获得两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综上可知,要是签订的是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试用期的期限是不能超过60天的。这是各用人单位均必须遵守的。如果在格式合同或公司规章中,求职者发现与法律相冲突的规定,则要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律师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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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转正后单位辞退怎么赔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正员工被解雇的赔偿标准因情况而异。根据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无辜解雇的赔偿是正常标准的两倍;违反企业规定解雇则无需赔偿。试用期满后无辜解雇的赔偿按累积年限计算,不足六个月且遭遇暴力解雇只得半个月工资。试用期最长六个月,自身过失被解雇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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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单位不交社保,转正后补交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医疗保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失业保险。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依据,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逾期不支付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未够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即”五险一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法律依据:到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费用是免费的、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必须购买社会保险;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养老保险。
2,这个与员工试用期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可以向人民提讼,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法追究赔偿以及解除劳动关系。3;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调解不成。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逾期不改正的。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依据法律程序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以及个人工资以及损失。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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