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哪些项目不能报销

最新修订 |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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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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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基本医疗保险下,以下医疗项目不列入付费范畴: 诊疗服务项目的部分费用,如挂号费、出诊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如美容、减肥等;可能需额外付费的诊疗设备及材料;特定治疗项目,如器官移植、气功疗法等;其他如不孕不育症、科研性质的诊疗项目等。
职工医保住院哪些项目不能报销

一、职工医保住院哪些项目不能报销

在基本医疗保险之下,遵循以下规定的医疗项目将不能被列入付费范畴:

(一)有关诊疗服务项目的部分:

1.挂号费、院外医师会诊费以及病历簿工本费等等相关费用;

2.需要额外收费的出诊费、特殊检查与治疗加急费(除非是紧急情况下)、点名手术所附加的费用,以及特定医疗服务的优质优价费,以及自行委托特别护士提供服务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等。

(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种类的非疾病治疗项目:

1.所有类型的美容(包括日常面部护理和医学整形)项目,以及涉及到非必要功能性整容、骨骼矫正等手术;

2.各类与减肥、增重、身高增长等相关的医疗服务;

3.各类常规健康体检;

4.所有预防性的保健性诊疗项目;

5.口腔正畸、烤瓷牙齿等方面的治疗;

6.各类医疗咨询服务(不含针对精神疾病的咨询)及医疗鉴定服务。

(三)以下列举了可能需要额外付费的诊疗设备及其医用材料:

1.使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设备,以及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先进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治疗项目;

2.针对近视眼患者,矫正视力的手术;

3.所有涉及到矫正牙齿和义肢的康复器具;

4.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等。

(四)以下是涉及到治疗项目的部分:

1.各类器官移植或者组织移植所需的器官来源或组织来源;

2.除了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骼和骨髓移植之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

3.所有涉及到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等辅助性治疗自身恢复的项目。

(五)除上述内容以外,还包括以下可能需要额外付费的项目:

1.各种与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相关的诊疗项目;

2.离科研性质、临床试验性质较近的诊疗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各地标准不一致,以长沙为例,一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为900,二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为600,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为200。参保人可以微信搜索所在地本地宝的公众号,查询起付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职工医保住院哪些项目不能报销”,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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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住院哪些项目不能报销
在基本医疗保险下,以下医疗项目不列入付费范畴:诊疗服务项目的部分费用,如挂号费、出诊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如美容、减肥等;可能需额外付费的诊疗设备及材料;特定治疗项目,如器官移植、气功疗法等;其他如不孕不育症、科研性质的诊疗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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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哪些项目是不能报销的?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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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住院了,请问医保哪些项目不能报销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生病住院了,请问医保哪些项目不能报销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住院报销哪些项目不能报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住院开始,哪些项目不能报销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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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哪些项目不能报销
告知您,以下费用不予报销:就诊转诊的交通和急救车费用、空调费、电视收视费、固定电话费、婴儿及食品保温箱费、陪护和家庭护理人员薪酬、个人洗衣费、门诊中药费、伙食费、娱乐费及其他生活服务费用。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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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住院开始,哪些项目是不能报销的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洛阳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住院自费项目和报销怎么查看?
[律师回复] 很多人都知道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医疗保险不仅可以报销人们买药的费用,更可以报销大额的住院费用。那么,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呢?详情请见下文。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一、一档和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的统筹支付比例如下:一成人、居民:
1、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档80,二档56
2、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档65,二档45.5
3、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24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档60,二档42
4、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48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档55,二档38.5
5、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72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档50,二档3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患有特殊疾病的成人居民,一个待遇期内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6.5万元,二档按70支付。二学生、儿童:
1、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15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80
2、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150元
3、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200元
4、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300元
5、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400元25项的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患有特殊疾病的学生儿童,一个待遇期内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8.5万元
二、参保的低保、重残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使用统筹基金时,免收住院起付金。同时,在一级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相应提高五个百分点。
三、精神病患者在专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金支付75。其中,选择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的统筹金支付52.5。注:以上的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具体的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可以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或者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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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医保报销范围包括部分医师服务费,院外会诊费用,病历工本费用。这里主要指的就是服务类的项目,除此之外还有非疾病治疗的项目类以及诊疗设备以及医用材料类,都是属于法律中所规定的可以报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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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想知道哪些项目是属于医保不报销范围,最好也能告诉哪些是报销范围内的, 非常谢谢。
[律师回复] 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不管门诊还是住院都是医保不报销范围,全自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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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院开始,哪些项目是不能报销的,哪些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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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报销哪些项目?
工伤可以报销住院的伙食补助费,还有交通食宿费,以及医疗补助金。这些费用报销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其余的费用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了,一般包括员工的工资以及伤残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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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广东茂名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属于报销的范围
1、在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中就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2、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药品目录》及《诊疗目录》以外的医药费用和超过物价标准的医疗收费项目。
4、非医疗性费用:包括整容美容、预防接种、矫形手术、镶牙、视力矫正等。
5、因交通事故、药事事故、医疗事故、公(工)伤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职业病治疗费。
6、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服毒、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7、输血、器官移植、导管、支架、手术止痛泵费用,以及进口特殊材料或置入材料等。
8、服务类项目支付的费用:包括挂号费、调温费、住院病人陪人陪床费、出诊费、会诊费、特需费、监护费、特护费、健康查体费等医疗收费明细中的“其他”类收费不予报销。
9、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症病人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定点医疗机构未按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具有承包性质的院中院、院内科室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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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规定进行计划免疫接种发生相应的传染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
1
2、性病费用;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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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前婚前医学检查、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非治疗性费用暂不列入补偿范围。除了以上不报的内容,其余都是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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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要报销什么项目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后要报销什么项目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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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后就医治疗费用报销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后就医治疗费用报销项目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工伤认定后就医治疗费用报销项目有哪些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申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上述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补充承担。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全部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纠纷如何处理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综上所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在遭遇工伤时会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认定后就医治疗费用方面,职工可以报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护理费、后期康复费用及医疗补助金等。另外,职工还可以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如果解除了劳动合同,还有经济补偿金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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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院开始,到底哪些项目是医疗保险能报销的,哪些项目是不能报销的,我们患者应该注意些什么患者应该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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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制定是针对生育保险中的不同保障项目而设立的标准,生育保险保障的项目一般有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费用,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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