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不幸宣告破产之后,您的薪资将成为破产业产清算收入中的首要清偿对象。
而当债权人获得破产财产之后,他们首先需要偿还的将是破产期间产生的所有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义务,随后按照如下排列顺序依次进行清偿:
1.破产期间从职工处所欠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及抚慰金,以及应当纳入每位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其他法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赔偿款项;
2.破产公司拖欠的除了上述费用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
然而,若破产财产未能足够偿还同一顺序的全部清偿请求,则需要按照比例分配。
同时,为了保护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权益,他们的劳动报酬将被视作该企业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体现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破产后债务偿还顺序是哪些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破产后员工工资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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