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

最新修订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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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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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应立即就医并通知雇主。如雇主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农民工或其亲属、工会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同时,也可寻求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局的援助和指导。
农民工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

一、农民工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

若遭遇在施工现场受伤等相关事宜,建议您寻求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局的帮助。

该机构负责工伤领域的监管工作。

在施工现场发生意外后,鉴于相关法规的明确要求,各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向本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如有特殊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提交此项申请,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一个自然年内在事故发生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农民工工地受伤没有合同如何索赔

工地上受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要求赔偿。

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

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上岗证、工作服、工资卡的银行交易记录、工友的证明等。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民工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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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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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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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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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应该属于工伤范畴,要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建筑公司不帮忙的话,工人可以自己发出申请。经过鉴定,明确工伤等级后,工人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如果这个时候建筑公司不赔偿,工人可以向劳动监管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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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房改造的农户农村有些老房子年久失修,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一般都是贫困老人居住,他们没有多余的钱来修缮自己的房屋。国家要求各个省市依据危房改造的标准、成本以及农户本身筹集资金的能力,按照不同的补助级别来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为贫困户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也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2、迁村腾地户为了更好地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迁村腾地的地方,将会对迁村腾地中重新建房的住户给予一定的补贴;
3、新农村建设户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在实行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地区,国家对于房屋建设、道路建设和沼气池、厕所、水井等设施改造都是有补贴的。【特别提示】要拿这个补贴有两个前提,一是你所在当地有明确出文件实行新农村建设(各地情况不一,可到地方政府官网查询),二是只有按照当地新农村房屋建设标准建房的,才有补贴,通常在每户1万元左右。
4、家庭困难的农户对于因家庭原因拿不出钱来改善自身居住房屋的,一般是农村的五保户、当低保户以及残疾贫困家庭等,民政部门会对这些家庭给予一定的补贴金额,帮助他们建房。
5、分散供养五保户除了新农村建房补贴之外,还有一类补贴是危房改造项目补贴,这类补贴对人群有严格限制。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就是补贴范围人群之一,指的是没有在养老院安置,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原则上只补贴没有房屋和危房改建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拓展资料:申请证明材料
1、户口薄、身份证等资料(就是能证明你身份的证件)。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去当地村委会要,然后认真填好)。
3、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需要一切能证明你贫困的材料)。
未成年人遭受暴力侵害或虐待,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家庭保护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可以根据有关单位申请,撤消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对儿童实施暴力或虐待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请求农村、城市基层单位或者是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解决。调解员可以通过宣传法制、实施和解调停,对施暴者予以警告或其他方式来对儿童提供帮助。儿童被殴打虐待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果对儿童实施暴力或虐待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向人民提讼。让施暴者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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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助是哪个部门给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农村建房并不是家家贴补,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之一:
1、危房改造的农户农村有些老房子年久失修,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一般都是贫困老人居住,他们没有多余的钱来修缮自己的房屋。国家要求各个省市依据危房改造的标准、成本以及农户本身筹集资金的能力,按照不同的补助级别来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为贫困户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也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2、迁村腾地户为了更好地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迁村腾地的地方,将会对迁村腾地中重新建房的住户给予一定的补贴;
3、新农村建设户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在实行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地区,国家对于房屋建设、道路建设和沼气池、厕所、水井等设施改造都是有补贴的。【特别提示】要拿这个补贴有两个前提,一是你所在当地有明确出文件实行新农村建设(各地情况不一,可到地方政府官网查询),二是只有按照当地新农村房屋建设标准建房的,才有补贴,通常在每户1万元左右。
4、家庭困难的农户对于因家庭原因拿不出钱来改善自身居住房屋的,一般是农村的五保户、当低保户以及残疾贫困家庭等,民政部门会对这些家庭给予一定的补贴金额,帮助他们建房。
5、分散供养五保户除了新农村建房补贴之外,还有一类补贴是危房改造项目补贴,这类补贴对人群有严格限制。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就是补贴范围人群之一,指的是没有在养老院安置,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原则上只补贴没有房屋和危房改建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拓展资料:申请证明材料
1、户口薄、身份证等资料(就是能证明你身份的证件)。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去当地村委会要,然后认真填好)。
3、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需要一切能证明你贫困的材料)。
农村房屋补助是找政府还是政府部门?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农村建房并不是家家贴补,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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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纠纷如何找劳动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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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不肯离婚我该向那个部门求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果丈夫不肯离婚我该向那个部门求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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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不肯离婚我该向那个部门求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果丈夫不肯离婚我该向那个部门求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离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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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离婚孩子父亲不出抚养费求助什么部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月总收入的计算,应当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岗位补贴、津贴等所有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实践中,这种特殊情况一般是指,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能力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也愿意独自承担或者承担大部分抚养费用的,或者负有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出现某种困难的时候,确实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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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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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的要求和受理部门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投诉的条件和受理部门是什么
一、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依据;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另外,消费者申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
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
3.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价格、受损害的程度、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及投诉人的要求等;
4.提供有关凭证,如发票、信誉卡、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等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消费者所购商品要注意保持原样,以便申诉时查验;申诉时要实事求是,如怀疑某商品有质量问题时,应先对商品进行技术专业鉴定,以鉴定结果来判断商品质量,不能凭主观感觉来判断商品质量问题。
二、消费者投诉和举报的受理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
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大股东侵占资产已十年如何求助哪个部门怎么办
[律师回复] 以我多年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经验来看,提这个问题的人是小股东吧,不然你怎么会这么关心这个问题呢。如果是大股东利用职务的便利将公司财产据为己有,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很多人一听,自然的想法就是去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但是能立案的机会非常小,因为公安局非常忙,而且你未必有证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公安局是能不给你立案就不立案。你没有证据,也不能通过警务督察和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来制约公安局。我以往做过的案子,都不是先去公安局报案,除非当事人和公安局有很好的关系。这个时候,你首先要想清楚,你肯定不是想把大股东送进,而是想挽回自己的损失,你到底想到达什么目的,根据我的经验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权利导致小股东无外乎有几种想法:
1、退出公司,挽回损失。
2、夺回公司的控制权。
3、公司给自己分红。无论是哪种目的,先从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开始,了解了公司的情况才能制定策略去收集各种证据,但是难度非常高,工作量特别大。我会先发起两个诉讼,一个是股东知情权纠纷,一个是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通过这两个诉讼,调取相应的证据。提问者是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33条行使股东知情权,如果提问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第97条行使股东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实践中,我经过统计全国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撤诉裁定中,有近30%的股东退出了公司(有工商登记档案股权转让信息为证)。也就是说,有近30%的股东实现了第一种想法,退出公司,挽回损失的目的。至于收益是否满意,就不知道了,总之,多少挽回了损失。这个比例还是比较高的,发起一个诉讼,还没开庭呢,大股东就要收购你的股份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效果,因为大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怕别人查账。试问中国有哪家公司的帐经的住查。当然有些略懂公司法的人会说,发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解散公司以后分配剩余财产,发起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的诉讼,不是也可以吗根据我的经验来看,不太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小股东大多数对公司情况不了解,甚至有的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除了知道自己投资了一家公司以外,什么都不知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不能举证,你就败诉。所以小股东去打解散公司何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的诉讼,我一般都不建议。即便打,都要先打股东知情权。股东依据公司法第33条和97条的规定,行使股东知情权,在我看来,仅仅是狭义的股东知情权,很多小股东也别期望值太高,因为公司法赋予股东知情权做了很多的限制。很多略懂公司法的人或者是小股东,都觉得,既然股东有知情权,那我要求审计公司的财务,那我要求复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要求复制公司合同,复制银行流水,这些在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中都会被驳回,为什么会被驳回呢,提问者可以仔细看看法条,没有法律依据,法官不敢给你判。但是,这些才是我理解的广义的股东知情权。要实现这些,就不是打一个股东知情权能拿到的,比如可以发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就是说,跳出股东知情权看股东知情权。在别的案由中,我就实现了法官带着法警复制了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流水、与公司有关的合同。记得在一次庭审中,法官说,你们申请司法审计是吧,那写个申请给我吧,我们没写,因为审计费需要几十万,官司还没打赢呢,我不能花当事人那么多钱。其他案由中,我还拿到了公司的纳税记录,这些都不可能在股东知情权纠纷的案由中实现,但是这都属于我理解的广义的股东知情权,在别的案由我都实现了,所以给律师讲课的时候,我都会说,要跳出案由看案由,跳出诉讼想诉讼,跳出股东知情权看股东知情权。如果小股东损失金额太小,就不值得操作,因为工作量太大。有一个案子,5拨人在打,4拨人都输了,就我们赢了,给小股东挽回了800万损失,打的第一个诉讼就是股东知情权。先了解公司的情况,然后再去制定拿到需要证据的策略。输了的4拨人,都是赤膊上阵,而我给当事人制定的是迂回包抄的办法,从当事人什么都不知道,到后来,证据材料用A4纸打印出来,有一米高,你收集的证据越多,无论最后你走民事的还是刑事的,胜算越高。而且你收集的证据越多,大股东越愿意和你谈判,让你退出公司。先回答这么多,不可能将我整个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思路全部写出来,因为那能写好几本书,有别的问题,可以私信告诉我情况,就具体情况来回答问题,就会容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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