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没到期老板辞退有补偿吗
依据合同解约的具体原因,针对不同情况的处理赔偿办法亦各有差异。
首先,若双方自愿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解除合约,则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款。
在此种情形下,经济补偿的金额依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为衡量标准,即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若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以此类推按照一年来结算;
而对于尚不足六个月工作时长的劳动者,则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并非泛指任何收入,而是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取的平均工资额,必须以实际发放的未扣税收入为准。
其次,若用人单位并无充分、合法理由而擅自予以解雇,那么就需要按照上述标准,双倍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没到期自己离职是否有失业金
合同没到期自己离职,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领失业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没到期老板辞退有补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