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雇佣童工进行极其危险的劳动乃是被视为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佣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工人,从事的是超出其体力承受范围的工作,或是在高度危险、深度地下、高辐射及高毒性等特殊环境条件下进行工作,并且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了此犯罪行为。
关于这种犯罪行为的认定,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明确非法雇佣童工与合法招揽童工之间的区别。
尽管法律严禁使用童工,但对于文艺、体育机构而言,如果经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可以招募不满十六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同时也需要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区分雇佣童工从事极度危险劳动罪与非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
在此过程中,情节是否严重应作为区分该罪行与一般的违反劳动管理法规行为的关键所在。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雇佣童工的处理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雇佣童工怎么算情节严重”,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