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金如何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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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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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海市生育险计算方式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根据怀孕时间而定:满7个月及以上生产或早产为3000元;怀孕3-7个月自然流产为500元;怀孕不足3个月流产为300元。
上海生育金如何计算

一、上海生育金如何计算

关于上海市生育险相关费用的计算方式:

生育保险金主要包括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大项构成。

具体而言,所述生育生活津贴的计算公式是: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至于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支付标准则依据以下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孕妇在怀孕满七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后生产,或在怀孕未满七个月的情况下提前分娩,那么生育医疗费补贴将高达3000元人民币;

其次,若孕妇在怀孕三个月到七个月之间因自然原因流产,则生育医疗费补贴金额为500元人民币;

最后,倘若孕妇在怀孕不足三个月时流产,其生育医疗费补贴也会相应减至仅仅300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上海生育金领取流程

只要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职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包括产假期间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海生育金如何计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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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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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育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
上海市生育保险=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补贴费是3000元,然后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与生育保险的缴纳基数、是否属于晚育有关。若是晚育,还需要考虑生育孩子的时候是顺产、还是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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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津贴怎么计算?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  
(二)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四)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注意: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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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  
(二)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四)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注意: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在珠海的计划生育证怎么办
[律师回复] 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手续须知
一、受理对象:
父或母户口在沪的未成年子女(特殊情况除外)。受政策调整影响,以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解释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要求申报人的监护人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在反面下方“如弄虚作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后再加上一句“愿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2.
同意入户意见书(产权人或承租人中,60岁及以上的老人或非直系亲属必须本人至派出所签字,如确有不便,由社区民警当面确认其签字,确认民警在同意书上签字)
3. 入户地产权证或租赁凭证(复印有字有印章的页)。如产权人或承租人中有死亡的,必须变更产权证或租赁凭证。
4.申请人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在外地的户籍证明,或外地户口本全本复印,当地派出所在复印件上每页盖章。提供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上“户口性质”必须注明“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如果“户口性质”是“家庭户”,必须要当地派出所证明该户在户改之前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
5.申请人父母上海的户口本(只要有字的页都要复印)
6.申请人《独生子女证》。必要时要求上海和外地县级以上计生委出证明,证明申请人父母生育、领养子女情况。
7.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上女方身份证号码不是正常的15位升成18位的(15位正常升18位身份证号码只应增加“19”和最后一位升位码,其他号码不变),则需要重新去民政局补发结婚证,同时把补发结婚证时的一套材料(约4张纸)都复印过来,同时要求外地派出所出证明,证明两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人。
8.申请人父母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一般在结婚时的民政局或区档案馆去复印)如果结婚登记申请书中“婚姻状况”中有“离婚”或“丧偶”,则再要求提供该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死亡配偶的户籍证明等。
9.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
10.申请人子女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毕业证书、中小学生学籍卡、目前就读证明。必要时需出具其母亲在医院的产前检查、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等复印件(由医院在复印件上每页盖章),或亲子鉴定结果。
1
1.如申请人父母是从外地迁入上海的,必须提供其父母原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老户籍资料及户口迁入上海的审批表(通过公安局报入上海户口的,要附上其申报材料,如果该申报材料在外所,要求其通知对方派出所把材料转入本所或复印全部申报材料;通过人事局、高教局报入上海户口的,需提供申报户口证明信等一套材料;通过知青子女回沪政策回沪的,需一整套知青子女回沪材料,至报入上海的第一个区档案馆复印)。
1
2.国外出生的需提供国外的出生证原件(需至出入境将原件翻译成中文),本人及其父母的护照或旅行证或定居证。
注:亲子鉴定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因申报事宜较复杂,特殊情况较多,具体政策和要求以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解释为准。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交验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民警确认未缺无误后办理。
上海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  
(二)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四)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注意: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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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育津贴计算标准是多少
上海生育津贴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这是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 若津贴低于个人工资,差额由企业补足。 领取条件包括参加生育保险、享受有效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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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在珠海怎么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律师回复] 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手续须知
一、受理对象:
父或母户口在沪的未成年子女(特殊情况除外)。受政策调整影响,以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解释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要求申报人的监护人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在反面下方“如弄虚作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后再加上一句“愿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2.
同意入户意见书(产权人或承租人中,60岁及以上的老人或非直系亲属必须本人至派出所签字,如确有不便,由社区民警当面确认其签字,确认民警在同意书上签字)
3. 入户地产权证或租赁凭证(复印有字有印章的页)。如产权人或承租人中有死亡的,必须变更产权证或租赁凭证。
4.申请人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在外地的户籍证明,或外地户口本全本复印,当地派出所在复印件上每页盖章。提供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上“户口性质”必须注明“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如果“户口性质”是“家庭户”,必须要当地派出所证明该户在户改之前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
5.申请人父母上海的户口本(只要有字的页都要复印)
6.申请人《独生子女证》。必要时要求上海和外地县级以上计生委出证明,证明申请人父母生育、领养子女情况。
7.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上女方身份证号码不是正常的15位升成18位的(15位正常升18位身份证号码只应增加“19”和最后一位升位码,其他号码不变),则需要重新去民政局补发结婚证,同时把补发结婚证时的一套材料(约4张纸)都复印过来,同时要求外地派出所出证明,证明两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人。
8.申请人父母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一般在结婚时的民政局或区档案馆去复印)如果结婚登记申请书中“婚姻状况”中有“离婚”或“丧偶”,则再要求提供该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死亡配偶的户籍证明等。
9.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
10.申请人子女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毕业证书、中小学生学籍卡、目前就读证明。必要时需出具其母亲在医院的产前检查、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等复印件(由医院在复印件上每页盖章),或亲子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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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申请人父母是从外地迁入上海的,必须提供其父母原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老户籍资料及户口迁入上海的审批表(通过公安局报入上海户口的,要附上其申报材料,如果该申报材料在外所,要求其通知对方派出所把材料转入本所或复印全部申报材料;通过人事局、高教局报入上海户口的,需提供申报户口证明信等一套材料;通过知青子女回沪政策回沪的,需一整套知青子女回沪材料,至报入上海的第一个区档案馆复印)。
1
2.国外出生的需提供国外的出生证原件(需至出入境将原件翻译成中文),本人及其父母的护照或旅行证或定居证。
注:亲子鉴定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因申报事宜较复杂,特殊情况较多,具体政策和要求以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解释为准。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交验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民警确认未缺无误后办理。
我老公是上海人,我们结婚3年了,有个男孩,前段时间我婆婆说让我写一份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请问上海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兹有我单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已婚,于日期________,生育一男(女)。该同志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不符合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两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两点五倍征收;
6、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7、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有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费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以上就是对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格式怎么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一般来说,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都是由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若您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可以由所在单位开具。因为在您办理与生育有关的事项时,《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使用的频率较多,所以您可以一次开具多份,这样能有效避免您在后期需要证明时多次开具的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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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上海计划生育证明在所在街镇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申请人提出申请;街道初审;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核,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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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可以领上海生育津贴吗
上海提供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服务。需满足条件: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填写异地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表。所需材料: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医疗费用发票及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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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再婚生育政策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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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珠海能办计划生育证明吗?
[律师回复] 办理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手续须知
一、受理对象:
父或母户口在沪的未成年子女(特殊情况除外)。受政策调整影响,以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解释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要求申报人的监护人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在反面下方“如弄虚作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后再加上一句“愿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2.
同意入户意见书(产权人或承租人中,60岁及以上的老人或非直系亲属必须本人至派出所签字,如确有不便,由社区民警当面确认其签字,确认民警在同意书上签字)
3. 入户地产权证或租赁凭证(复印有字有印章的页)。如产权人或承租人中有死亡的,必须变更产权证或租赁凭证。
4.申请人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在外地的户籍证明,或外地户口本全本复印,当地派出所在复印件上每页盖章。提供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上“户口性质”必须注明“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如果“户口性质”是“家庭户”,必须要当地派出所证明该户在户改之前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
5.申请人父母上海的户口本(只要有字的页都要复印)
6.申请人《独生子女证》。必要时要求上海和外地县级以上计生委出证明,证明申请人父母生育、领养子女情况。
7.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上女方身份证号码不是正常的15位升成18位的(15位正常升18位身份证号码只应增加“19”和最后一位升位码,其他号码不变),则需要重新去民政局补发结婚证,同时把补发结婚证时的一套材料(约4张纸)都复印过来,同时要求外地派出所出证明,证明两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人。
8.申请人父母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一般在结婚时的民政局或区档案馆去复印)如果结婚登记申请书中“婚姻状况”中有“离婚”或“丧偶”,则再要求提供该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死亡配偶的户籍证明等。
9.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
10.申请人子女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毕业证书、中小学生学籍卡、目前就读证明。必要时需出具其母亲在医院的产前检查、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等复印件(由医院在复印件上每页盖章),或亲子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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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申请人父母是从外地迁入上海的,必须提供其父母原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老户籍资料及户口迁入上海的审批表(通过公安局报入上海户口的,要附上其申报材料,如果该申报材料在外所,要求其通知对方派出所把材料转入本所或复印全部申报材料;通过人事局、高教局报入上海户口的,需提供申报户口证明信等一套材料;通过知青子女回沪政策回沪的,需一整套知青子女回沪材料,至报入上海的第一个区档案馆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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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外出生的需提供国外的出生证原件(需至出入境将原件翻译成中文),本人及其父母的护照或旅行证或定居证。
注:亲子鉴定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因申报事宜较复杂,特殊情况较多,具体政策和要求以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解释为准。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交验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民警确认未缺无误后办理。
外地人在珠海怎样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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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对象:
父或母户口在沪的未成年子女(特殊情况除外)。受政策调整影响,以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解释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要求申报人的监护人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在反面下方“如弄虚作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后再加上一句“愿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2.
同意入户意见书(产权人或承租人中,60岁及以上的老人或非直系亲属必须本人至派出所签字,如确有不便,由社区民警当面确认其签字,确认民警在同意书上签字)
3. 入户地产权证或租赁凭证(复印有字有印章的页)。如产权人或承租人中有死亡的,必须变更产权证或租赁凭证。
4.申请人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在外地的户籍证明,或外地户口本全本复印,当地派出所在复印件上每页盖章。提供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上“户口性质”必须注明“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如果“户口性质”是“家庭户”,必须要当地派出所证明该户在户改之前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
5.申请人父母上海的户口本(只要有字的页都要复印)
6.申请人《独生子女证》。必要时要求上海和外地县级以上计生委出证明,证明申请人父母生育、领养子女情况。
7.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上女方身份证号码不是正常的15位升成18位的(15位正常升18位身份证号码只应增加“19”和最后一位升位码,其他号码不变),则需要重新去民政局补发结婚证,同时把补发结婚证时的一套材料(约4张纸)都复印过来,同时要求外地派出所出证明,证明两身份证号码系同一人。
8.申请人父母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一般在结婚时的民政局或区档案馆去复印)如果结婚登记申请书中“婚姻状况”中有“离婚”或“丧偶”,则再要求提供该方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死亡配偶的户籍证明等。
9.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
10.申请人子女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毕业证书、中小学生学籍卡、目前就读证明。必要时需出具其母亲在医院的产前检查、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小结等复印件(由医院在复印件上每页盖章),或亲子鉴定结果。
1
1.如申请人父母是从外地迁入上海的,必须提供其父母原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老户籍资料及户口迁入上海的审批表(通过公安局报入上海户口的,要附上其申报材料,如果该申报材料在外所,要求其通知对方派出所把材料转入本所或复印全部申报材料;通过人事局、高教局报入上海户口的,需提供申报户口证明信等一套材料;通过知青子女回沪政策回沪的,需一整套知青子女回沪材料,至报入上海的第一个区档案馆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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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外出生的需提供国外的出生证原件(需至出入境将原件翻译成中文),本人及其父母的护照或旅行证或定居证。
注:亲子鉴定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因申报事宜较复杂,特殊情况较多,具体政策和要求以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解释为准。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交验申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民警确认未缺无误后办理。
上海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怎么算的?谢谢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  
(二)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  
(三)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  
(四)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注意: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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