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卖家背信弃义,期望收回已支付的定金时不予退还的情况下,您可采取如下几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卖家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和解方案;其次,您还可以寻求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协助,借助其力量从中调解平衡;此外,您也可以选择拨打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举报申诉;最后,如果上述途径均未奏效,您仍有法律诉讼的权利,即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若因您本身的原因而决定放弃购买房产,那么对于没有履行承诺义务的买家,是无权请求归还定金的;然而,假如是由于卖方违约拒绝出售房屋造成的问题,那么接受定金的卖家就必须按规则双倍偿还定金给您。
另外,倘若双方当事人在商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过程中,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导致无法顺利签署合同,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无论是哪一方都不构成违约行为,卖家应该将定金如数奉还给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退房定金不给退怎么办
不退定金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换房定金不给退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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