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时,通常情况下购房定金并非直接支付给中介公司,而是应当交予售房者本人手中;抑或是在先行支付给中介公司后,由该机构负责将其转交给售房者。
定金作为房屋买卖契约成立、执行及撤销等过程中的重要保证措施,其具体金额应由各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但需注意上限不可超出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则无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给中介吗
购房定金一般给售房者、不给中介,或者先行交付给中介由中介转交给售房者。
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定金交给中介可以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