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交了购房定金不想买了咋办
在支付购房定金之后,若购买者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则可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以解除购房协议。
然而,卖方有权利选择拒绝退还所收取的定金。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
同时,根据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时,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收回。
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反之,如果是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必须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交了购房定金后不想买了能退吗
交了购房定金后不想买了可以退,但需要购房者不存在违约情形。
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已交了购房定金不想买了咋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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