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是全款退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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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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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违反合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执行,可要求全额返还定金。定金在双方履约时可作为价款或退回;因特殊状况无法签约或未达成共识非双方过错,定金可返还;卖方单方违约定金双倍赔偿;其他情况下定金不退。
购房定金是全款退还吗

一、购房定金是全款退还吗

若有充足证据证明对方已构成违反合约之行为,且该行为直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执行,则有权要求对方全额返还定金

仅在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定金才足以作为价款支付或者予以退回;若因特殊状况,如自然因素等导致无法签署正式商业合同、对已达成的协议及补充协议条款仍未达成共识以至于无法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形,均非任一方过错所致,此时定金可依法要求返还;若卖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则定金可获取双倍赔偿;然而,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均不得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能退还吗

购房定金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退:

1.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

2.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屋出售资格的。

3.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

4.由于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定金是全款退还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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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的购房定金怎么退
首先在规定日期内协商合同,协商合同时,自己不满意的苛责条款要求对方修改,如果对方不愿意修改,那就要求退定金。在与销售协商时,销售一般都会说自己要请示领导再作答复,那么当时就要求改签订定金合同中签正式合同日期,从长再议。如果销售不同意更改也不退定金时,当天直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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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房可以贷款吗,全款房子能贷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购房者付了全款、签了购房合同的,发现以下情形可以退房: 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既不能弥补购房人损失,又不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这里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在书面通知购房人设计变更后,购房人如不同意设计变更,要求退房的,应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退房申请,并且保存有关开发商收到书面申请的证据,否则就丧失解除合同、退房的权利,或无证据证实已在规定期限向开发商提出过退房申请。造成不利的局面。 4、就是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实践中开发商往往在合同中选择面积误差时据实结算,这种看似公平的约定,其实不公平,他剥夺了购房人在一定条件下(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退房的权利和要求开发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权利。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也可要求退房。比喻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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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不全面购房补充协议应该如何签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合同不全面购房补充协议应该如何签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以下是八大注意事项:
1、面积误差有猫腻
个别发展商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充做面积误差。购房者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便可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2、装修拒绝说进口
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等。写明“出卖人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不能用进口、高级等名词。
3、贷款不批分责任
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可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这些内容在格式合同或补充协议里应明确约定。
4、赠送花园别轻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所以即使房地产商在合同中约定了楼门前底层用户窗户下的小绿地归您使用,如果没有得到全体购房人的认可,这种约定并不保险。您最好能和房地产商约定清楚使用的费用和期限,并明确使用权如被全体业主收回,房地产商应赔偿什么损失。
5、配套设施留意时间
在开发商拥有会所、地下车库产权的情况下,在合同中明确是小区自用还是在保障小区业主使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对外开放,并明确具体的使用费用。
对出售的地下车位,不买车位的购房人就要在合同上明确,自己如果将来有车,可以停在什么地方。
一些购房人在合同里只约定“预留电话线、有线电视插座、管道煤气入户、24小时热水……”,却没有说明这些功能在入住时是否能正常使用,这种含糊不清的约定是没有意义的。
关于配套设施业主通常认为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就放心了:“保证邮局、商场、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在某年某月某日达到使用条件”。对于“使用条件”业主往往理解为只有开张才能算达到使用条件。但开发商会说:“房子卖出就达到使用条件了。至于什么时候开张不是我说了算。”所以应在合同中注明什么叫达到使用条件。
6、交房标准具体化
将交房含义具体化,即规定为:交房屋钥匙,否则应为开发商违约。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不下产权证该怎么办,很多合同里没有规定,应明确为若不能按时办理,则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业主退房。
7、维修连坐开发商
在北京市新增楼盘中,部分采用了通过燃气系统供暖的方式,而不再通过市政热力管线集中供暖。由于提供该种燃气系统的大多为德国、意大利等国外厂商,购房者难以保修和维修。
最好在补充协议中将开发商的责任和厂商的保修、维修、更换的责任连带起来,要求开发商在购房者联系不到厂商的情况下保证正常供暖,并负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8、物业好坏先相面
新版《合同》已提示购房者,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开发商自由约定。但这还不够,在补充协议里还应约定:前期物业的服务时间、物业权利、物业期限届满后,由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决定是否继续聘任物业或重新指定其他物业。
四类条款不能签
条款1
“在出卖人出示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单方签署了《房屋交接单》的情形下,视为出卖人已完全具备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的条件。”
这是开发商为减少因业主拒绝办理入住所带来的麻烦而制定的,属单方认可就能成就的条款,意味着业主办理入住是无条件接受开发商提供的房屋。
条款2
“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缩水超出3%,除向买受人退还全部房款外,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利息。”
购房人要坚持改为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很大。退一步说,即使不约定,也不能约定成存款利率,因为不约定的情况下诉讼时还可能主张贷款利率。
条款3
“买受人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年限以银行最后审批为准。如果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数额,则买受人必须在接到银行或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出卖人支付差额部分,否则视为逾期付款,应按买卖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开发商转移风险的条款,本来应该由双方承担的风险,现在变为由购房人来全部承担。
条款4
“不可抗力包括买卖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临近市政工程建设导致商品房无法进行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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