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逾期半年仍未完成交房事宜,则有权选择退房。
在合同所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抵达后,向房地产开发商发送关于房屋催促交付的正式告知函,在随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若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约完成房屋交付,当事人便可主张退房权利。
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应严格依照合同约定,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活期利息。
如合同中有相关违约金条款,亦可一并提出索赔要求。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对延迟交付房屋的退房期限作出具体规定,该期限介于30至90天之间。
若超过此期限,开发商仍无法按约交房,购房者即可要求开发商退房,同时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
若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合同将继续执行,在合同约定的延迟期间内,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没有交房,买受人需要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
按照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9个月可以退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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