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退购房定金怎么退的

最新修订 | 2024-05-27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之规定如下:若支付定金的当事人能依照约定履行其应尽职责,则该购房定金可予全额退还或以同等价值之物进行替代;又或者,在受约方存在违约行为之时,则其所收取之定金,必须以加倍金额返还至支付定金方当事人手中。
如果退购房定金怎么退的

一、如果退购房定金怎么退的

关于购房定金退还之规定如下:若支付定金当事人能依照约定履行其应尽职责,则该购房定金可予全额退还或以同等价值之物进行替代;又或者,在受约方存在违约行为之时,则其所收取之定金,必须以加倍金额返还至支付定金方当事人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怎么退

一般来说定金是不会退的,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法定情形,则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1、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

2、开发商有欺诈行为。

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使买方对房屋产生错误的认识,故而作出错误的买方行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交易诚信原则,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不买房并要求返还定金。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商品房灭失,交易不可能再进行下去,则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果退购房定金怎么退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果退购房定金怎么退的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4****4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果退购房定金怎么退款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方式,以下几点可供参考:在符合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若支付定金方按照双方约定切实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其缴纳的定金是完全有可能被退还,或是作为商品(房屋)价款予以减免的;另一方面,倘若收取定金方违反了约定,导致交易无法正常推进,则其应向支付定金方双倍返还所收款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购房团购费怎么办,购房团购费怎么办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购房团购费怎样收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购房时如果退房定金是否可退
对于购房者来说,一旦缴纳了定金便无法轻易地申请退还,特别在因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购买房屋时,这种情况下的购房定金往往是不予退还的。然而,若因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或者卖家本身存在欺诈行为等状况,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退还双倍定金的请求与主张。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取,购房团购费如何收取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4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购房团购费怎么收取,购房团购费怎么收取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没钱买房能退购房定金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退的,除非是因为法定因素的出现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是因为卖家违约,不再履行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甚至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但如果是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成都购房限购
[律师回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房订金如果不买房能退吗
购房订金在违约时不退,但因自然因素、协议条款争议等非过失原因无法签约时可退。若因售房者违约导致购房者退出交易,不仅应全数退还订金,还需赔偿双倍金额。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房认购书是什么意思,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买房认购书买房认购书即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买房认购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认购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二、什么情况下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一下两种:
(一)购房人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的。
(二)未满足合同应具备基本条款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4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交了购房定金如何退回
在购置房产时,签署的定金条款具有法律效应。若由于接收定金一方的原因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则该方需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反之,若由于支付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达成,则定金将不予退还。此外,若因非双方责任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买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如果退购房定金怎么退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