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的情况下,当我们向房地产开发商交纳了购房定金之后,往往无法再予以退还。
然而,在法律所允许的特殊情形之下,我们依然有权利要求返还我们支付的定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对方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遵守约定履行相应的债务义务,那就丧失了索回定金的权力;而收取定金的一方,假如也没有能够履行约定的债务,他们需要按照双倍的金额返还当事人之前支付的定金。
倘若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最终未能成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他们应该按照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选择放弃购买房屋,或者卖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未能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就失去了索回定金的权力,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必须按照双倍的金额返还定金。
若因无法归咎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双方都未能成功订立合同,那么卖方就应当将定金如数返还给买方。
如果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此时定金将会被视为购房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毕竟使购房者违背了契约精神。
当然,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
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舟山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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