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完成对售楼书的深度解读之后,便会面临着签署认购协议书以及支付定金的重要事宜。
在此阶段,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务必关注到,在认购协议中的 “定金”与“订金”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定金乃是单独的法律术语,其设计初衷是为了保障合约顺利缔结及履行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同时也遵循了一套严谨的定金规则。
具体而言,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相应责任,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然而,订金则属于一种预先支付款项,并不适用于定金规则,因此其担保效力相对较弱。
此外,值得购房者高度重视的是,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协议中往往设有类似条款,规定购房者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否则将无法取回已缴纳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认购书定金还能退吗
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在《房屋认购书》中,定金该不该退,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认购书自然失效,定金返还。
2、认购书约定明确,定金不返还。
3、双方未就额外事宜达成一致,定金应予返还。
4、开发商提高购房门槛形成单方面违约,此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认购书是定金吗还是定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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