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评残查体费用应该单位报销吗
当雇主需对工伤事故负有赔偿责任之时,无可避免地,亦需要承担工伤从业人员进行伤势鉴定所需之费用。
初次的伤残鉴定费用应由雇主承担,这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以及鉴定专家的差旅费等方面。
若雇主已为其员工购买完善的工伤保险,并且该保险已足额缴费,那么这些费用则可由相应的工伤保险基金担负。
然而,如果初次鉴定的申请是由工伤从业人员或其亲属于提出的,那么鉴定费则应由相关人员在提交申请之际预先垫付,待以后获取工伤待遇费用时再从保险机构或雇主处索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评残后还能回单位上班吗
1、工伤评残后,既可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相应的赔偿(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后,再重新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原意接收的情况下)。但一般应选择前者——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工伤评残后还能回公司上班,只要是没有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继续上班,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3、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评残查体费用应该单位报销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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