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员工在公司得白血病怎么办
1.针对已被证实处于法定医疗期间的劳动者,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他们,同时必须依法承担支付病假工资等相关责任义务,并为其购买和缴纳社会保险。若雇主违反这一规定,擅自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将被认定为非法解约行为,需按照经济补偿金双倍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费用。
2.当劳动者的法定医疗期完美终结之时,如若他/她无法继续胜任原有工作岗位,雇主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在此过程中,雇主需提前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还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如果员工被拘留,公司是否有权开除
如果员工是被刑事拘留,并且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因此将其开除,如果最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单位不能将其开除;
如果员工是被司法拘留或者行政拘留的,则除非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这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可以将员工开除,否则单位不能因此开除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果员工在公司得白血病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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