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两人名字,一方去世遗失后如何补办

最新修订 |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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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您丢失产权证,应速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挂失,并登报声明失效。若产权人已故,继承人需先获取继承权公证书,然后申请挂失并公告作废,最后完成产权变更。遵循《民法典》和《房屋登记条例》操作,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房产证上两人名字,一方去世遗失后如何补办

一、房产证上两人名字,一方去世遗失后如何补办

若您不幸遗失了产权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务必尽快前往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挂失程序,同时还须在指定的报纸上刊发公告以声明该证件已失效。

然而,由于产权持有人不幸离世,现无可授权人员进行挂失的操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房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继承人需主动请求公证机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随后由拥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前往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挂失的申请,在公告申明作废之后,方能顺利地将产权变更至继承人名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证上可以加孩子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可以加孩子的名字。

只要房产证所有权人,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孩子的名字。孩子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名字可以被加在房产证上。在房产证上加孩子的名字,属于将房产所有权赠与一部分给孩子,对于限制民事行为主体,纯获利的行为不需要经过监护人追认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上两人名字,一方去世遗失后如何补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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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好,我们爷爷去世后留有一大笔遗产,现在因为继承问题,家里人出现了矛盾,请问遗赠遗嘱名字写成多音字,两者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的流程手续: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应由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可预约公证员上门办理。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遗嘱人未婚的,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并捺指印;
  
(4)立遗嘱人死亡以后,受益人应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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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一方去世,另一方怎样立遗嘱
[律师回复] 可以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方去世后房产并不是直接属于另一方,其中死者的部分是由其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如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则其配偶,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该房产在出售时因没有共有人签字,是无法出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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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了,房子是长的名字,过户妻子名字还要费用吗
配偶过世后,房产过户至其名下通常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包括契税和可能的继承公证费用。但如果是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继承房产,则无需支付契税。具体费用需遵循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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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房产证是在世一方名字可以直接卖吗
配偶去世后,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可以出售。如已故者遗嘱明确房产由在世配偶继承,且已完成继承手续,配偶有权出售。建议咨询律师或房地产机构,确保遵守相关法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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