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一旦届满并不意味着便可轻松收取物业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若业主未进行续约或另行聘请物业服务机构,而物业服务机构仍持续供应物业服务的状况下,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此时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用是合法正当的。
然而,相应地,这就构成了一份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需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收费安排。
但是,若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终止,那么物业公司将失去收取物业费用的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合同到期后怎么处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合同就会终止。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也会终止。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合同到期了还能收物业费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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