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的正式文件,用于记录或证实经济情况,包括自制与外来、通用与专用、一次、累计与汇总等类型。它必须包含凭证名称、填写日期、单位或填写人姓名、经办人签字、接收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并注明附件和编号。普通发票联复印件不是有效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普通的发票联复印件并不能被视为有效的原始凭证。

我们所说的“原始凭证”,也常常被称为“单据”,通常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获取或填写制作的,用于详细记录或证实经济业务的发生及完成情况的正式文件凭据。

这种凭证不仅仅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的具体发生或完成状况,同时也是明确经济责任分配的关键手段,是会计工作中开展会计核算活动的关键基础数据,也是法律认可的会计资料中最为主要且具有最高法律效率的一类文件。

原始凭证依照其获得渠道的不同,可归为两大类别,即自制原始凭证与外来原始凭证;

而从凭证格式的角度看,可分为通用凭证与专用凭证两种类型;

再根据凭证填写手续和内容的差异,可将其划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以及汇总凭证三大类。

原始凭证必须包含的基本要素包括:

凭证的名称、凭证的填写日期、凭证的填写单位或填写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接收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以及总金额。

除此之外,原始凭证通常还需要注明凭证的附件信息以及凭证的编号。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凭证的名称;

填制凭证的日期;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经济业务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二、原始凭证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么

这句话是正确的,原始凭证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按其填写方式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4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5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私募基金必须备案么?
长久以来,我国的私募基金监管一直处于“两不管”的灰色地带,为解决这一监管真空,年初证监会就正式成立了私募基金监管部,并在随后出台了各项政策。所有的私募基金必须备案。不然就是属于违规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审核内容区别在于:
1、原始凭证主要审核其来源是否真实、合法、合理,凭证本身是否完整、正确、及时。
2、记账凭证主要审核凭证的编制质量,包括内容是否真实、凭证本身填写的项目、科目、金额是否正确,书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等。
二、具体说明
1、原始凭证是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是登记账簿的原始依据,审核原始凭证的目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和准确。其审核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1)真实性。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对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对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此外,对通用原始凭证,还应审核凭证本身的真实性,以防作假。

2)合法性。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腐化等行为。

3)合理性。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经济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4)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各项基本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漏项情况,日期是否完整,数字是否清晰,文字是否工整,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

5)正确性。审核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是否正确。

6)及时性。审核时应注意审查凭证的填制日期。
2、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其审核内容主要是对记账凭证编制的质量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如下:(
1)内容是否真实。审核记账凭证是否有原始凭证为依据,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内容与其所依据的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一致等。(
2)项目是否齐全。审核记账凭证各项目的填写是否齐全,如日期、凭证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及有关人员签章等。(
3)科目是否正确。审核记账凭证的应借、应贷科目是否正确,是否有明确的账户对应关系,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
4)金额是否正确。审核记账凭证所记录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有关金额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记账凭证汇总表的金额与记账凭证的金额合计是否相符等。(
5)书写是否规范。审核记账凭证中的记录是否文字工整、数字清晰,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正等。(
6)手续是否完备。审核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是否已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
公司创始人必须要有股份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创始人占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作为决策者,股份必须占大头,这样才能控股,有话语权。 最简单的方法,按出资比例划分;但是最好不要平均出资,带头人一定要有相对出资多一点,形成相对控股,这样才能有个主心骨;不然到后期经营期间有意见分歧就不好处理问题。 如果出资形式包括资金、技术、管理或其他非资金出资的,并且资金出资方并不参与公司管理的,最好是让实际管理公司的人控制更多股份。 不管公司的股东机构是怎么样,都要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决策程序。即公司管理人不是大股东,但是公司章程赋予管理人更大的决策权,也可以。 比较好的模式如下:决策者:67% 以上,占三分之二。控制权有两个坎,50%(大多事项拍板)和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所有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现在私募基金是否必须备案?
必须要备案。不登记备案将受惩事实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不仅是为私募基金运作制定了监管制度,也为下一步私募基金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以便于推动下一步财税、工商部门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财政、税收和工商登记等政策,促进私募基金发展。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住房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维修基金又可以称为公共维修基金或者专项维修基金,其主要是指购房者在购买了某处小区后,由小区内的所有业务按一定的标准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
这笔钱款主要是用于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且这笔资金主要是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业务个人是无法从银行申请提取自己的维修基金的。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主要是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的时候需要用到的,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694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履约金必须从基本户支出吗
[律师回复]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事故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0w+浏览
医疗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合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合同要包含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标的的质量、数量;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的责任类型;以及和争议解决的办法等重要的条款。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司和员工合同必须有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和员工合同必须有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员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必须的7项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4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设立学校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设立学校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