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老人帮打工摔伤怎么赔偿
对于年满68周岁的人群,他们已经超出了法定退休年限。
若在此类人士工作期间,在工地受伤,那么他们与所在单位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应当定性为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因此,这种情况下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界定的工伤认定条件,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由雇主来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住宿费等。
倘若因伤情严重导致伤残,还可依法提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索赔请求。
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建议先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受害方则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获得合理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农村老人去世后名下土地如何去处理
农村老人去世后,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要看实际情况来办: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
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老人帮打工摔伤怎么赔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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