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证有什么用
行政执法证件乃行政机关执行公务的必须门槛,直接涉及到其执法人员在开展具体执法活动过程中的身份验证问题。
对于那些现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执法人员应先向当事人亮明执法证照,然后逐项填写规范定制且赋予特定编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份书写完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需当面交付给当事人。
在此特别强调,上述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详细记载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罚款金额、处罚日期、处罚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全称,同时还需由执法人员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送的备案机关是什么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我国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执法证有什么用”,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