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串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判定构成恶意勾结,可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的考察方面:
1.后买方在购买时是否尽到了一个普通买方所应承担的审慎留意和合理谨慎之义务;
2.深入审核后买方是否实际支付了相应的合理合法价格;
3.仔细检查具体交易的方法手段、整个交易的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文本内容是否完整且详细无缺漏;
4.对于后买方的身份背景、交易双发是否存在不合理或者过于亲密的金钱利益关系等事宜,也需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恶意串通的合同是否有效
若某种协议属于恶意串谋且对他人的合法利益构成侵害,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这样的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具体来说,在法律条文中,对于哪些情况下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有着明确的说明和规定。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行为人及相关的合作对象如果存在恶意串谋行为,并因此损及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则该类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任何违反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强制性条款的合同,都将被视为无效;
再次,任何背离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第四,如果参与签署的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签订的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第五,如果签署过程中存在虚假的意思表达,该份合同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也可能导致某些合同被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恶意串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