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女儿并未享有法定继承权。
假设在父亲离世前,他已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儿子,那么此时该房产就不再属于父亲的遗产范畴内了,而应当被视为儿子所拥有的个人财产。
因此,当旧日的遗产已成为他人所有物时,女儿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自然无法再对其进行继承。
遗产,是指自然人在生命结束后遗留下的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房产过户给12岁子女新规是什么
对于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相关法规问题,最新出台了以下一系列新的政策信息供大家参考理解: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等额继承土地资源、房地产所有权时,无需支付相关的契税。
其次,若非法定继承人依据遗嘱来承袭亡者生前所拥有的土地、房地产权,这可视为一种馈赠行为,因此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再者,法定继承人仅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然后,法定继承人在未来出售由继承人继承的房屋时,需要遵照二手房买卖的相关规定缴纳税款,然而个人偶然所得则不在缴纳范围内。
最后,当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获得父母房产时,在税务上无需缴纳契税,只需支付必要的公证费以及工本费即可。
然而,由于继承房产需待被继承人终身后方可办理产权过户,且可能面临遗嘱继承以及法律继承两种不同情况,故相较之下过户手续的办理过程略显繁琐。
需注意的是,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通常需要额外支付3%的契税,同时赠与双方还须各自分别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印花税,两者相加总共达到了3.1%的税费。
此外,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同样存在着严格的规定。
针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
以及无偿赠与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这类情形,可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而其他状况下的赠与行为则依旧需缴纳相关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房屋已被赠与并完成交易,若未来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面临再次征收各类税费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房产过户给儿子,女儿还有继承权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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