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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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男方父母所给金钱是否需偿还,需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婚后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合理分割。但若男方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女方个人,则另当别论。
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

一、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

关于在离婚过程中男方父母所给予的金钱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规的规定,夫妇两人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男方父母向女方支付的款项,通常被视为对双方的赠予行为,因此应归类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处理,除非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该笔款项仅赠与女方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男方父母借给的钱要还吗

在面临离婚状况时,男方的父母所借出的财物实际上应当被要求归还。

首先,要明确的是,儿媳和公公、婆婆之间并不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若公公、婆婆将款项借予儿媳,那么这就仅仅属于一种正常的债务关系,理应由借方承担清偿责任。

若双方尚处存续阶段的婚姻状态之中,则儿媳可能需要与丈夫共同承担这些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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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父母所给金钱是否需偿还,需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婚后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合理分割。但若男方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女方个人,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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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父母所给金钱是否需偿还,需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婚后男方父母给女方的钱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合理分割。但若男方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女方个人,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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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女方父母对男方父母说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在女儿婚礼上讲话,主要是提出希望与表达祝福,所表达的方式很多,可选择语言也很丰富,但重在用真情实感、朴实生动、风趣雅然……,以下是一位父亲的讲话,可以借鉴——各位嘉宾,各位亲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放弃休息的时间,前来参加我女儿的婚礼,见证着这幸福时刻,作为父亲,看着心爱的女儿长大,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感到很幸福!在这大喜的日子里,我想给我的女儿和我的女婿说三句不是:首先婚姻和爱情,并不是1+1=2,而是0.5+0.5=1。即,两人各削去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缺点,然后凑合在一起才完整的家庭。爱情“两分”原则:柔情虽然甜美,留两分理智给内心;依恋虽然难舍,留两分给自己;在意虽然应当,留两分糊涂给彼此;差别虽然存在,留两分宽容给对方;浪漫虽然动人,留两分现实给生活。第二句我要告诉孩子:家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更不是一个算账的地方。这句话听起来,很没有道理,但千真万确,这句话是真理,是至理,是多少夫妇,多少家庭(包括我们家)用多少岁月,多少辛酸,多少爱恨,多少是非,多少对错,在纠缠不清难解难分的混乱中,梳理出来的一个最后结论。不是有句话说得好: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所以男女结合不过就是“和稀泥”,婚姻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如果什么是都讲究“法理”那只会弄得双方很疲惫。第三句话是:爱情不是亲密无间,而是包容有度。请记住婚姻不是占有,而是结合。所谓结合就像联盟,首先就要尊重对方。走到一起的两个人,一定要养成一个习惯,去给,去爱,彼此侍奉,彼此赞赏,彼此包容,这样你们的婚姻才会地久天长。在婚姻生活中,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有一种感动叫相濡以沫,还有一种感动叫理解和包容。婚姻犹如行驶在大海的一叶小船,有时候风平浪静,一帆风顺;有时候有风暴,也有暗礁。自由划动包容的浆,挂起理解的帆,同心协力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爱是一种遇见,不能等待,也不能准备。。。。。。我亲爱的孩子,你们相恋七年了,能像当初相恋时一路走来,不离不弃,爸爸很感动,七年如初,今天的你是最美的,爸爸再次祝福你们婚姻美满、幸福甜蜜、白头偕老、地久天长。也祝愿在坐的各位亲朋好友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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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 孩子由男方父母带, 女方父母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可以诉讼变更抚养权 、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 ”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 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 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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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给的钱离婚需要还吗
婚后购房,若男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表示仅赠予各自子女,离婚时,房产归各自所有,无需偿还父母出资。若未明确表示,视为共同赠予,离婚时房产平分,父母有权追回出资。离婚时,需先偿还父母出资,再协商房产分配。女方若不保留房产,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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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首付买的房子男方父母还钱结婚后还是男方父母还钱跟女方有关系吗
[律师回复] 其实你的提问中主要是涉及到房屋产权和债权的问题。我先举个不太恰当但容易理解的例子,然后再解答你的提问,这样就容易理解了。比如A向父母或其他亲朋借1万元购买了彩电,发票登记为A的名字,彩电就归A所有,他可以使用以及处置,借钱给A的人只能对A拥有债权,可以要求A按约定及时还钱(或者不要A还钱了),但对彩电没有处置权,比如将彩电拿去转送别人等。只有在A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同意以彩电抵债,这样才会出现彩电所有权的转移。
1、该房产的所有权归男女双方。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女双方名字,也就是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根据住建部部颁《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所以,房产证上是男女双方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男女双方。
2、严格来说,男方父母没有对该房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的,当然作为父母要使用该房屋,男女方从孝道上说应答应,一些家庭父母即使没出钱也会为父母提供住所的。从处置权这个角度来说,男女方可以拒绝的。不过,还要考虑父母对男女方拥有首付房款债权的。
3、若离婚,房子按照男女双方原设定份额分割,若原设定为“共同共有”,则均分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按设定份额分割。若还有贷款未清,包括父母首付款的债务按相应房产份额承担(若父母不再主张首付款债权,债务也就灭失)。
4、父母对为该房产出资首付款权利以对产权人的债权来体现。  个人理解,供你参考。本想简单说下,但要说清楚些,就只好多写了。
婚礼女方父母对男方父母说什么好?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在女儿婚礼上讲话,主要是提出希望与表达祝福,所表达的方式很多,可选择语言也很丰富,但重在用真情实感、朴实生动、风趣雅然……,以下是一位父亲的讲话,可以借鉴——各位嘉宾,各位亲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放弃休息的时间,前来参加我女儿的婚礼,见证着这幸福时刻,作为父亲,看着心爱的女儿长大,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感到很幸福!在这大喜的日子里,我想给我的女儿和我的女婿说三句不是:首先婚姻和爱情,并不是1+1=2,而是0.5+0.5=1。即,两人各削去一半自己的个性和缺点,然后凑合在一起才完整的家庭。爱情“两分”原则:柔情虽然甜美,留两分理智给内心;依恋虽然难舍,留两分给自己;在意虽然应当,留两分糊涂给彼此;差别虽然存在,留两分宽容给对方;浪漫虽然动人,留两分现实给生活。第二句我要告诉孩子:家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更不是一个算账的地方。这句话听起来,很没有道理,但千真万确,这句话是真理,是至理,是多少夫妇,多少家庭(包括我们家)用多少岁月,多少辛酸,多少爱恨,多少是非,多少对错,在纠缠不清难解难分的混乱中,梳理出来的一个最后结论。不是有句话说得好:男人是泥,女人是水。所以男女结合不过就是“和稀泥”,婚姻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如果什么是都讲究“法理”那只会弄得双方很疲惫。第三句话是:爱情不是亲密无间,而是包容有度。请记住婚姻不是占有,而是结合。所谓结合就像联盟,首先就要尊重对方。走到一起的两个人,一定要养成一个习惯,去给,去爱,彼此侍奉,彼此赞赏,彼此包容,这样你们的婚姻才会地久天长。在婚姻生活中,有一种感动叫相亲相爱,有一种感动叫相濡以沫,还有一种感动叫理解和包容。婚姻犹如行驶在大海的一叶小船,有时候风平浪静,一帆风顺;有时候有风暴,也有暗礁。自由划动包容的浆,挂起理解的帆,同心协力才能到达幸福的彼岸。爱是一种遇见,不能等待,也不能准备。。。。。。我亲爱的孩子,你们相恋七年了,能像当初相恋时一路走来,不离不弃,爸爸很感动,七年如初,今天的你是最美的,爸爸再次祝福你们婚姻美满、幸福甜蜜、白头偕老、地久天长。也祝愿在坐的各位亲朋好友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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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给的见面钱,分手需要还吗
分手时,家庭赠予的见面礼一般不需退还。但若是为结婚而交换的特定财物,如彩礼,则需考虑退还。根据司法解释,若未完成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当事人可要求返还彩礼。满足这些条件之一,法院将支持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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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钱是男方父母给还是男方个人
彩礼钱肯定是由男方个人支付,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情况,彩礼钱是属于男方赠予给女方的钱财,也是属于女方个人获得的财产;但这彩礼钱也是建立在双方有婚姻的情况之下才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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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父母给男方父母交首付,离婚时女方能把房子分到男方父母名下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不能,但为避免出现财产争议,建议女方父母和女方做一个财产公证,或者赠与协议,注明该房产为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后男女双方还贷,则还贷部分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在女方名下,因为用了夫妻共同的收入进行还贷,离婚男方是有权进行分割的。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全资购买),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但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的自然增值也属登记方所有,但若该房产婚后用于出租,则租金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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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的户口可以迁回男方父母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 离婚证;
2、 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 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 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 如果父母视要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 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 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 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因此,另一方不能以孩子的户口作为报复和要挟的理由。 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在至。扩展资料: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四、亲属投靠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高校毕业生
一、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一、核准条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女方父母借男方父母家的钱,女方要离婚,男方要回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债务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夫妻俩一起偿还。
  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割这笔债务,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独自承担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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