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是否有义务提供劳保用品
作为雇主,有义务向其所属员工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装置,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倘若雇主未能履行此项职责,导致员工因工受创,那么雇主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还须承担对员工的道义和经济赔偿责任。
《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公司是否有权对职工进行罚款或扣工资
众所周知,企业并无权对员工实施罚款或者扣发薪资的举措。
这是由于企业并不具备罚款的法定权力。
罚款实际上是一种迫使公民交出其财产的暴力行为,其本质被认定为一种行政处罚。
按照我国权威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唯有被赋予充分职权和职责的行政机构才可行使罚款的权力,然而,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并未授予用人单位有对员工实施独立罚款的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确实提到了企业有权对员工罚款的合法性,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部条例早在2008年便已完全失效。
还需指出的是,由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亦清晰地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是否有义务提供劳保用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