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承包地是多少年份答复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被划分为三十年。
与此同时,草地的承包年限则被设定在三十年至五十年间。
而对于林地,其承包期限则是在三十年至七十年间浮动;
若涉及到特殊林木等特殊情况,其林地承包期限可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适当延长。
耕地的承包期限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被设定为三十年,这一规定不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充分考虑到了当前农村的实际状况以及现行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与之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
《土地管理法》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二、农村承包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归谁
根据现行相关法规,承包土地在遭遇征收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利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获取相应的补偿权益。
在此前提下,承包土地一旦面临征收,承包经营权人将能够获得其应有的补偿款。
其次,受公共利益所需,征得法律所约定的权限及程序许可后,可依法征收到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附属设备,以及组织与个人的房产,以及其他类型的不动产。
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费用,以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于征收组织或个人的房产以及其他类型的不动产,也需依法给予征收补偿,以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而在征收个人住宅时,更要保证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受影响。
此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至于转包行为,它是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保持不变,接包人则需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用。
出租则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这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仍然保持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承包地是多少年份答复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