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不通过提前多久告知
当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未能达到岗位要求时,用人单位应提前至少三日通知该员工作出决定,同时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其试用期表现未达公司标准。
在此之后,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详细解释其做出该决定的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并协助其办理各项解约及离职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若劳动者出现以下任何一种状况,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无法满足岗位需求;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后仍未改正;
(5)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不通过被辞退是否有补偿
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无法满足公司的录用要求,公司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无需做出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但请注意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若在试用期结束后,员工因患病或非工伤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原先预定的工作任务,同时亦无力完成公司为其重新安排的工作时;
或是员工在此试用期阶段表现未能达到预期,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职位调动仍然无法胜任当前职务所需,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公司被要求必须对员工的违反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将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便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标准予以发放。
对于工作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者,也可视作已满一年处理;
至于那些尚未达到六个月工作时间的员工,公司需支付其总计半个月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不通过提前多久告知”,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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