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任何不当行为,而用人单位并非依据试用期无法满足岗位要求这一理由予以解雇,相反却提出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这样的解雇便是非法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若发现劳动者无法胜任岗位要求,便有权将其辞退。
然而,由于劳动者自身存在过失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反之,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并未出现任何过失,且用人单位也非因试用期无法满足岗位要求这一原因进行解雇,反而主张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疑是违法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二、试用期怎么约定
对于试用期的具体约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内者,禁止设定试用期;
其次,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名劳动者之间只允许设定一次试用期;
再次,若劳动合同期长达三个月及以上但不足一年,则试用期最长为一个月;
又如,对于期限达三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不准超过六个月;
最后,当出现其它特殊情况时,也需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怎么才算违法解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