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职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在女性员工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她们的各项权益不受侵犯。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无权降低女性员工的薪资水平或作出解雇、终止劳务关系等决定。
同时,对于正处于哺乳期且育有不满一岁子女的女性员工,用人单位也不能强制要求她们加班加点,更不可安排夜间工作。
为了确保这些女性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用人单位必须为每一位哺乳期女性员工每天安排至少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二、哺乳期职工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哺乳期间内,即使员工本人并未出现任何过失,雇主也不可主动终止和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若在哺乳期结束时,该员工的劳务合同宣告到期,该合同额将不会自动被解除或者终止效力。
如在此时,雇主未经正当理由便决定解除或是终止与该哺乳妇女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雇主将面临需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的严重后果,同时,该哺乳妇女也保留了申请续订原劳动合同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哺乳期职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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