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法律依据?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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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机构在依法审批后可将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委托给其他行政部门实施。受托方应公示详情,委托方需有效监管受托方的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获得委托的行政机构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禁止再次转交。
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法律依据?

一、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法律依据?

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在其执行行政权所必需的职权范围之内,各个行政机构在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经依法审批后,可将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委托给其他行政部门具体实施。对于这种委托行为,受托方应以此方式公示本行政机构与受托履行行政许可事项的详细情况。

同时,委托方应当尽职尽责地进行对受托行政机构履行行政许可行为过程的有效监管,并且还要对因这类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肩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特别强调的是,已经获得委托权限的行政机构,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委托方行政机构的名义行使行政许可权力;绝对禁止再次将行政许可权力转交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二、谁审批谁监管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所拥有的法定职权范围之内,应基于法律以及法规、规章等方面的前提条件,依次选择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委托机关有义务将接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及其具体施行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进行公开披露。作为被委托的行政机关,必须要严格按照委托机关的要求,严谨地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对于其代理行使行政许可职能的结果,也需要负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在得到委托权限范围之内,被委托行政机关有权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许可权;但一律禁止再次委托任何其他的组织或个人代为执行行政许可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法律依据?”,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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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跑路,按照谁批准谁监管工商局应负什么监管责任?工商局负责赔付群众损失吗?
[律师回复] 针对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1998年6月30日发布《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予以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在《取缔办法》施行前发生的非法集资按照“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负相应责任”的原则处理,在《取缔办法》施行后发生的非法集资,依照《取缔办法》规定处理。工商局的职责是负责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知道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工商局作为一个政府机关单位,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于社会上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工商局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依旧批准或者不加以制止,那么该人员就肯定触犯了玩忽职守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是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个人而非单位,而工商局是一个单位。非法集资的恶性程度如果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则主要涉嫌《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等。如果相关部门人员存在一定的过失,按照“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负相应责任”的原则则应该根据案情的严重性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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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
"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要求行政审批机关对审批事项进行中后期监管,承担监管责任;行政主管部门则需对其主管业务领域进行中期和后期监管。两原则共同构成行政监管架构,确保全程有主体负责,防止监管缺失,促进政府管理和市场运作的高效有序。 同时,《意见》强调"职权法定"原则,确保审批服务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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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我的一个朋友做了别人的监护人,请问一下大家监护人依法负担被监护人哪些责任呢?有知道的朋友可以说一下吗?
[律师回复] 我来给你说一下监护人依法负担被监护人哪些责任吧:
1、《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2、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4、《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6、《未成年人保护法》第9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吸毒、卖淫。”
8、《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强迫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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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预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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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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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
"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要求行政审批机关对审批事项进行中后期监管,承担监管责任;行政主管部门则需对其主管业务领域进行中期和后期监管。 两原则共同构成行政监管架构,确保全程有主体负责,防止监管缺失,促进政府管理和市场运作的高效有序。 同时,《意见》强调"职权法定"原则,确保审批服务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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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哪些部门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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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审批谁监管的法律依据
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选择有资质的机关进行行政许可。委托机关需公开被委托的行政机关和许可内容。被委托机关须按要求履行职责,对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在委托范围内,被委托机关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许可权,不得再委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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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警 谁办案谁负责 具体规定 依据出于哪里?
[律师回复] 不一定;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长拘留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之后一般会有一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放人。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醉驾案件最快,无需逮捕,一般一个星期左右判下来;团伙犯罪案件最慢,一般一年左右),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建议尽早委托魏铭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魏铭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魏铭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权益,争取最好的判决结果,具体判多久是没有死规定的,我的回复希望对您有帮助。(费用优惠、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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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哪些部门负责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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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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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我的弟弟因为抢劫,现在我的家都被监视居住了,请问有关监视居住通信监控是由谁负责的?
[律师回复]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一般都会有警察在同房间或室外看着
拖欠农民工工资谁监督谁管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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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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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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