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是业主共同产权

最新修订 | 2024-07-10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地下停车场所归属问题涉及业主和开发商两方面。业主购买房屋时若已支付地下车位分摊费用,该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或转让。若未涉及此部分费用,则车位亦属业主共有。若开发商拥有地下车库全部地产面积且能证明专用于车库,则有权向本小区商品房预定者预售车库产权。
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是业主共同产权

一、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是业主共同产权

关于地下停车场所归属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是业主对于地下停车场所的权利;

其次是开发商在这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具体内容如下:

其一、当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同时支付了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费用,此时,该地下车位无法办理所有权证书,因为这份财产已被视为小区全体业主所共享的部分,因此开发商并没有权利擅自进行销售或者转让。反之,若购房时未涉及此部分,那即属于全体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亦不能逾越法律权限进行销售或转让。其二、当开发商有幸独自所有地下车库的所有地产面积,并且能够证明这部分土地专属为地下车库使用,那么,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便有权向购房者出售地下车库存有的房地产产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地下车库仅能以预售的方式出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定者。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帆物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小区地下车位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在现代社区中,物业管理部门具有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管控权与责任。面对此类问题,如果社区中有明确的物业经营者,那么广大业主们有权利向其直接反馈并寻求解决方案。作为物业提供的服务之一,停车服务亦应被纳入到物业管理的框架之内。这意味着,物业公司腰负着保障物业范围内停车秩序正常运转的重任,对所有停放在小区内部的车辆进行管理是其基本义务之一。为此,物业部门可在道路、主干道等关键位置设置相应的障碍物或者使用其他合理且合法的方式来减少无序停车现象的发生。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是业主共同产权”,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是业主共同产权
一键咨询
  • 153****4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0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6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物业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52****488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513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230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是业主共同产权
地下停车场所归属问题涉及业主和开发商两方面。业主购买房屋时若已支付地下车位分摊费用,该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或转让。若未涉及此部分费用,则车位亦属业主共有。若开发商拥有地下车库全部地产面积且能证明专用于车库,则有权向本小区商品房预定者预售车库产权。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小区地下室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在许多情况下,城市住宅区的地下车库归属权可能属于业主或开发商。若车库面积已均摊至房价,则归业主所有;若车库未分摊面积且开发商拥有独立产权,则归开发商。开发商有权按法律规定出售、赠送或出租车库,但需优先考虑业主停车需求。
40浏览 2024-03-26
小区不设公共停车位是否违法
9.5w浏览2024-03-28
小区内车位算业主共有权吗
车位是否算业主共有权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不同的车位类型归属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占用小区公共绿地或者是道路而改建的车位,或者是在建设规划以外的车,这两种类型就是属于业主共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小区地下车位出租是合法的吗
出售或出租有产权证的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合法的。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10浏览 2024-10-10
小区不设公共停车位是否违法
10w+浏览2024-02-25
小区内车位算业主共有权吗
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这种车位属于在建设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决定以出租、出售或买房附送的形式进行处置,但是需要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使用。
10w+浏览
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新规是什么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系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 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39浏览 2024-10-01
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否可以出售
10w+浏览2023-09-05
小区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吗
社区地下停车位是开发商依法建设的配套设施,非独立建筑,本质上属土地使用权,不能独立登记所有权。商品房售出后,建筑用地内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地下停车位权益归业主共有,与其他公共设施无异。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否合法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30浏览 2024-10-21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律师回复] 小区侵占公共空间违反规划法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等,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根据物权法第83条的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有相邻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损害自己安全居住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物业怎么办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1.5w浏览
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否犯法
10w+浏览2023-09-12
小区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吗
社区地下停车位是开发商依法建设的配套设施,非独立建筑,本质上属土地使用权,不能独立登记所有权。商品房售出后,建筑用地内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地下停车位权益归业主共有,与其他公共设施无异。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否合法
根据法规和规划,可买卖停车场或车库权益。合法买卖需参考合同中车位使用权条款。若车位已包含在房地产产权中,开发商有权出售。但若开发商在计算公摊、开发成本中已考虑车库,或车库设计为公共设施,那么车位可能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单独出售,买家无法获得完全的所有权。
42浏览 2024-06-20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小区侵占公共空间违反规划法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在此情况下,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等,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同时根据物权法第83条的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具有相邻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损害自己安全居住利益为由向提讼。<br/>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物业怎么办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的,应当由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可以依法《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4.3k浏览
出售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否合法
10w+浏览2023-09-01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小区地下车位是否是业主共同产权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52****315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8****921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863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