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手术交压金怎么交

最新修订 |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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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和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先行垫支医疗费用,待工伤手术康复后,再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若用人单位不履行报销义务,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两种途径都能帮助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获得应有的医疗报销和保障。
工伤二次手术交压金怎么交

一、工伤二次手术交压金怎么交

在此情形下,劳动者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申诉和举报,或者在初期阶段先行垫支医疗费用,等待工伤手术康复后再向用人单位提出报销请求。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报销义务,劳动者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二次手术没有备案怎么办

若员工发生二次工伤且住院期间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则其有权向所在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请求,要求其在三十日内前往参保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完成相应的备案工作。就医方面,必须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如遇病情紧急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以优先考虑就近的医疗机构实施急救处理。如此操作不仅能够确保工伤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同时还能保持治疗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这种情形之下,劳动者有两种可行之策略以维护自身各项权利。其一是从属地的劳动监察机构寻求支持与报告,表达并维护自身权益。其次可以考虑自行承担初始额度的医疗支出,待到遭受工伤引发的手术治疗恢复完毕后,再向雇主提出报销申请。倘若雇主未能履行相应的报销责任,劳动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起诉讼,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上两种方式均有助于劳动者在面临工伤事故时,能够顺利获取应得的医疗报销以及其他相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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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和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先行垫支医疗费用,待工伤手术康复后,再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若用人单位不履行报销义务,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两种途径都能帮助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获得应有的医疗报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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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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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两种选择。一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和举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先行垫支医疗费用,待工伤手术康复后,再向用人单位申请报销。若用人单位不履行报销义务,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两种途径都能帮助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获得应有的医疗报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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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二次碾压赔偿标准,二次碾压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100(每个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六、长期护理费:4196× 12× 20× (50、40、30)
七、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八、交通费:5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90586776.6元
农村标准:11669.3×20×90210047.4元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一、假肢费用:以假肢公司的建议,赔偿20年.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2410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90
834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90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24105.6×(18-实际年龄)÷2×90
农村标准: 8343.5 ×(18-实际年龄)÷2×90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80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5-13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第一次手术,第二次手术,还要再做手术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职工工伤经治疗出院后的二次手术费与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次手术既可以是第一次治疗的延续,也可以按“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对待,都不影响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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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二次手术取钢板手术费谁承担
工伤患者需二次手术摘除钢钉,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或雇主承担。若雇主已购买工伤保险,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未购买则由雇主负责。若工伤者终止与雇主劳务关系,通常不再享有保险福利,需自行承担费用。但如在终止前已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偿金,可能包含二次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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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二次手术的伤残签定,二次手术后多久能做病人的
[律师回复] 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也就是二次手术之后需要稳定才能进行鉴定。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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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按照必须的费用赔偿,不能确定的需要当事人另行起诉。交通事故的赔偿通常在医疗费用截止的时候就作为法院一审辩论的终止时间,当事人有异议的都需要另行起诉。交通事故赔偿金额的项目种类多,涉及到的问题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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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后还能再次手术吗
[律师回复]  二次手术费是属于后续治疗费的范畴。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通常对于后续治疗费一般是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的。但是,在受害人第一次治疗出院后,经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可以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是可以在第一次诉讼中一起主张的。医疗证明,一般是指住院医院在出院时开具的证明。鉴定结论是指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所作出的评定。本案中,原告A的二次手术费是在其出院时医疗证明确定的,故其当然可以在第一次诉讼时与其他的损失一同主张。交通事故索赔il/id1772.html    再此,笔者想提醒各位受害人,对于后续治疗费主张问题,如果受害人的病情很重并伴有并发症的可能,最好不要在第一次诉讼中一起主张,而是留待将来实际发生医疗费用后另行主张。因为对于伴有并发症可能的后续治疗费,我们不能很确定其将来费用是多少,如果后续治疗费很高,但是我们在第一次诉讼中要求的却是比较低的话,那么差额很可能就得由我们受害人自己来承担。因此,受害人在主张后续治疗费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选择在第一次诉讼时主张,还是以后另行主张。
手术后,还需要再次进行第二次手术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职工工伤经治疗出院后的二次手术费与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次手术既可以是第一次治疗的延续,也可以按“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对待,都不影响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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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手术算不算工伤?
第二次手术如果是工伤事故引发的,或者是属于后期的遗留问题,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并享受工伤待遇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工伤鉴定部门来进行鉴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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