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买的房子小区绿化没按原计划实施怎么办
就楼盘的整体规划方面,开发商依法享有向购房者明确揭示、详尽阐述与充分说明的义务,然而,为实现楼盘销售业绩的进一步提升,许多开发商常常采取蓄意隐瞒整体规划细节或者在广告宣传中发布虚假信息的不当手段。因此,开发商作为契约双方中的一方,必须严格遵循并履行其自身所应当承担的各项合同义务,例如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申请并取得规划许可证以便于进行房屋建设;
同时,也须真实、准确地履行出售房屋时曾作出的各种配套设施承诺,一旦发现开发商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无疑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对于这种情况,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承担制止其违规行为、赔偿相应损失等违约责任等其他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新买的房子不想要了怎么办
对于刚刚购置不久的房产,如若不想保留,您有权寻求与开发者进行交涉并商讨是否能够办理退房手续。
然而,通常而言,除非开发者方面出现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否则他们往往不会轻易同意退还预付款项以及增值资金。在此种情况下,即使向法官起诉,法院大多也会驳回此类诉讼请求。鉴于此,作为购房者,您可以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重新寻找合适的交易机会。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当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时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或通过自身行为表现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的态度,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如果合同一方未能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等款项,或者未能履行其他金钱债务,则另一方可要求其支付相应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当购买新建住宅小区时,开发商有法定义务向消费者揭示、陈述及详细解释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确保消费者获知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果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例如未能获得相关规划许可证书或者未能兑现配套设施的承诺,那么这将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作为业主,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中可能包括制止违规行为以及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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