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强制拍卖能申请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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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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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东房产被司法拍卖,租赁方能否索赔取决于租赁合同条款、当地法规及拍卖原因。需仔细研读合同并了解法律规定。如合同中有明确赔偿条款或法规要求出租方告知或赔偿,承租方可依此索赔。拍卖原因也影响能否获得赔偿。建议承租者综合考虑后决策。
租的房子被强制拍卖能申请赔偿吗

一、租的房子被强制拍卖能申请赔偿

若房东所持有房产被司法拍卖,租赁方能否要求赔偿,这主要取决于多种因素,当中包括租赁合同的执行细节、适用之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拍卖流程等众多因素。

首先,承租者需审慎研读租赁合同,尤其应留意其中关于出租方房产在遭遇拍卖或收回情形下的权益保障内容。倘若租赁合同明示于房屋遭拍卖或收回之际,承租者享有请求赔偿之权利,则承租者可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进行索赔行动。

同时,承租者也需要悉知本地法律法规对其在房屋遭拍卖时的权益保护措施。部分地区的法律可能会强制性要求出租方在启动拍卖程序之前,必须事先告知承租者,或者在拍卖完成之后,给予承租者相应的赔偿。若出租方未能遵循上述法律规定,承租者便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提起诉讼,并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

此外,承租者还需关注拍卖流程的具体情况。若拍卖系因出租方无力偿还债务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而引发,那么承租者可能难以获得赔偿;

然而,若拍卖系由其他原因,例如政府征收或拆迁等引起,那么承租者或许有权获得一定程度的赔偿或安置补偿。因此,当面对出租方房产被司法拍卖的情况时,承租者应当首先认真研究租赁合同及了解本地法律法规,随后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要求赔偿的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租的房子被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宪法规定,租用的房产同样可被司法机关实行强制性执行举措,然而这并不代表就能侵犯租户的基本生活权益。当房产遭遇到司法机关的强制性执行时候,其产权变更情况,一概不会干扰到承租者对于该房产使用权的正常享有,原先所签署的租赁协议依然仍旧具备法律约束力。换句话说,倘若被执行人和案件外的当事人之间签署的租赁协议是在司法机关进行查封之前完成的,且前者实际上已经占有了该房产,那么这样的情况便不会对司法机关的执行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干扰。如果当事人已经向执行机关提交了书面执行异议申请并附加了相关证据材料,那么这种举动将会直接影响到执行的整个过程和结果。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房主的不动产若遭受到司法拍卖程序,租客是否有资格提出索赔权益,这主要是基于其所签订的租赁合约条款、相关地区法规以及司法拍卖的具体原因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因此,租客在面临这类情况时,必须要对自己的租赁协议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和解读,同时也要充分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协议中存在明确的赔偿条款或者相关法规明确要求出租人需要向租客进行告知或者提供相应的赔偿,那么租客就有权依据这些条款和法规来提出索赔请求。此外,司法拍卖的具体原因也是影响租客能否获得赔偿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租客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都应该全面权衡各种利弊得失,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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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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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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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次就是拍卖行要对房产交易开始进行准备工作,第1步要对拍卖的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这样才能定出拍卖的低价,拍卖的低价不可以过高也不能过低,既要保证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利益,也要保证购买者的利益第2步就是确定拍卖的日期和拍卖的公告
3、再有就是对购房人的购买资格和购买条件进行审核,购买房屋的人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和竞买的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就像是商品房认购书里面交付的保证金是一样的,交易成功就划入房款,交易失败就退还给购房的人
4、较后就是进行房产的拍卖竞买程序了,一旦房屋竞买成功,当即就缴纳拍卖的房款,
然后由拍卖行给予拍卖房产产权转移证明就可以了
三、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本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咸阳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村107号被申请人:陈某某,男,汉族,1979年12月13日生,住咸阳市某某路某某小区1号楼1单元213室请求事项:
1、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廊坊市某某区人民于2010年8月21日作出(2010)廊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提起上诉廊坊市中级人民于2010年11月30日作出(2010)廊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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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程序已经进行完毕。这是产生执行回转的形式要件。如果是在执行进行过程中,发现执行根据有错误,执行人员可以报院长批准中止执行,也就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问题。  
2.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这是产生执行回转的实质要件。执行程序的发生以有执行根据为前提,即是强制实现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将错误的执行根据执行完毕,自然就会产生执行回转的问题。  
3.根据新的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执行中,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人民应根据新的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回转。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不满足此条件则不能执行回转.符合则产生执行回转  三.你说的这种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有权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但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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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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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房产拍卖可以通过递交书面申请书的方式申请强制执行,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是需要等到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才能够申请。更多关于拍卖房怎样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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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拍卖的程序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拍卖法》和房屋交易的有关规定,房屋拍卖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拍卖委托。拍卖人(拍卖行)与委托人(一般为)签订书面的委托拍卖合同。此后,房地产评估师会对拍卖房屋进行鉴定和估价,拍卖行和委托人会据此确定拍卖房屋的底价。
(二)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人应于举行拍卖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有待拍卖房屋情况、拍卖日期、地点等。
(三)房屋展示。拍卖人应当在举行拍卖前展示待拍房屋,并提供房屋的权属状况及有关资料。待拍房屋的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市民在拍卖会前,应到拍卖行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如地点、朝向、楼层、产权属性等,并亲自到现场看房。在征询专家的意见后,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给房屋定一个最高价位。
(四)资格审查。参加房屋拍卖的市民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与行为能力,一般是指18周岁以上,智力正常。另外,缴付保证金也是市民参加竞拍的必要条件之一。市民竞拍成功,保证金转为房款,竞拍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五)拍卖的实施,即市民前去参加拍卖会。
(六)佣金。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如未作约定的,拍卖人向市民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七)房屋权属转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购房市民)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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