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劝退老员工只给少量补偿怎么办
1.调解过程。当遭遇到无法理解或者不公正地被企业辞退时,劳动者应当首先考虑与雇佣方进行和解协商。这是通过建立平等互信的对话环境来深入探究对方的最终诉求,从而寻求到解决现存问题的最佳途径。在条件成熟下,双方有可能就合理的解决方案达成共识,进而通过签署调解协议书来顺利解决潜在的争议。
2.仲裁程序。倘若经过调解仍然未能化解矛盾,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有权向本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由该仲裁机构负责对争议进行调解或者裁决。依照裁决结果,雇主必须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3.诉讼途径。若仲裁结果不能满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或雇主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此时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正式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并依法宣判。
最后,劳动者不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回相应的经济补偿,甚至还能赢得恢复原职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劝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
若贵司单方面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关系,又不愿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并作出调解解决方案,那么您可考虑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人力资源及争议仲裁院提出劳动仲裁请求。针对仲裁裁决结果,若存异议,除特定条件下另行规定外,均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倘若用人单位因为员工的过失而不经事先告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提前通知员工,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只需稳妥收集确凿有力的证据以资佐证便可。
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企业中所服务的具体期限来确定,即每服务满一年便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额度。对于已服务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员工,应视为一整个年度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则按半月期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针对那些对待工作持有消极态度的员工,贵司如能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支持,是完全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员工受到误解或者不公正的解雇情况下,他们应该优先考虑与用人单位进行和解性磋商以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平等、理性的对话来寻找最优的解决方案。如果调解无法取得预期效果,那么员工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或者裁决处理。然而,如果仲裁结果未能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或者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裁决,那么员工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经济补偿权或者要求恢复原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