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管漏水把楼下泡了该找谁
关于家中水管发生损坏并导致楼下住户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问题,其责任归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如果是由于楼上业主进行不当行为,如施工、撞压等导致水管爆裂,从而引发了水灾事故,那么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应由楼上业主自行承担;
其次,如果漏水水管属于公共区域范围内的设施,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对此类管路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那么此时出现的损失就需要由物业公司进行承担;
最后,假如损坏的水管仍处于保修期限之内,并且经专家鉴定确定为房屋自身的质量缺陷所致,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则需由房屋开发商来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二、水管漏水导致楼下漏水应该怎么赔偿
若房屋上层住宅业主被证实因进行室内装潢或安装调试管道导致的漏水现象,该楼房居住者有义务尽快调查故障发生的具体原由并实施必要的维修措施,同时,针对因其错误行为而对下层住房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无条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当发现房屋仍处于保修期限之内且确认并非人为故意破坏所致时,无论是受损业主抑或是楼上邻居,均应立即要求开发商采取修复补救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家庭住户的供水管道损毁,从而对楼下住户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中,责任归属问题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首先,如果是由于楼上业主的不当行为(例如施工过程中的疏忽)所引起的,那么赔偿责任应由该业主承担;其次,如果损毁的供水管道属于公共区域,并且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有明确的定期维护条款,那么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承担;最后,如果损毁的供水管道处于保修期限之内,并且是因为房屋本身存在质量缺陷而导致的,那么赔偿责任则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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