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销售保险服务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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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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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律师执业限于选定机构,禁兼任他职,但法律教育与研究人员例外。保险代理人需保险人授权代理业务,责任由保险人承担。律师欲兼职销售保险,需获保险公司正式授权,合法从事代理工作。
律师如何销售保险服务

一、律师如何销售保险服务

作为一名律师,其执业范围仅限于选定的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内展开。由于律师所扮演的角色特性特殊性,通常是被严格禁止同时兼任其他职业身份的。但对于专门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专业人士而言,他们可以获得豁免于这一项限制。

至于保险代理人的定义,此类人群需根据保险人的明确授权,代表保险人进行相应的保险业务代理操作,而所有由此产生的责任皆由保险人全权承担。因此,如果有律师希望尝试兼职销售保险产品,必须首先得到保险公司的正式授权,才能以合法的保险代理人身份进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二、律师如何代理案件

在办理律师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以下几点措施值得我们去关注和执行:

首先,必须对每一个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以确保全力以赴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要严谨仔细地查阅相关法律文件以及证据材料,确保案件的事实依据充分可靠;

再次,当面临各种困难和阻碍时,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还需要积极引导并纠正委托人可能存在的认识偏差,以便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我国的律师行业中,执业律师只能在已选定的律师事务所中工作,不得兼任其他职务,然而法律教育和研究领域的专业人士则被视为特例。此外,保险代理人必须获得保险人的明确授权后才能开展相关的代理业务,其所产生的责任也将由保险人全权承担。若有律师希望能够在同时从事律师职业的基础上,从事保险销售兼职活动,那么他们就需要得到保险公司的明确、正式授权,并且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其代理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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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销售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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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我帮别人销售了假冒品牌服饰的服装,销售金额大概在15万左右,半年了,现在法院那边让我签认罪认罚书,大概是什么内容呢?严重吗?您觉得
[律师回复]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该规定不仅明确了计算被侵权产品的价格依据,还确立了运用这些价格依据的先后顺序,即“实际售价标价或实际销售平均价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也就是,只有在前一顺序的价格无法查清时,才能以后一顺序的价格为标准计算金额。根据这一规定,实践中如果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已经销售,则以其实际销售金额作为定案依据,实际销售金额以交易额计算,对此相信不会有争议。但是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的情况下,《追诉标准(二)》中还援引了“货值金额”的概念,即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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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的实际销售额为十万,那么销售额是多少
[律师回复] 销售额的确定
一、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二、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 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 12 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 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 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五、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 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六、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 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七、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第四十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 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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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服装企业,如果当月销售额是十万,那么当月销售量是多少?
[律师回复] 销售额的确定
一、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二、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 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 12 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 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 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五、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 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六、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 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七、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第四十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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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流程
售后服务优化方案: 客户损坏需自费维修;产品问题须通知我司鉴定。 小额赔偿本部门处理并汇报;大额赔偿需部门主管和技术专家现场鉴定后协商,总经理审核通过后进行赔偿,并填写《产品质量处理核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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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我们公司是做服装的生产的,销售有其他公司进行,那有没有相关的服装代理销售合同范本呢?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_________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_____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_________%,追加商品换货率_________%。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_________。(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
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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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提供技术服务是技术合同混合销售吗?
销售货物并同时收取服务费的售后提供技术服务的行为是技术合同混合销售。具体来说如果售后提供技术服务是指在销售产品或者设备的时候与销售的行为一同收取费用的,则需要看做为混合销售,但是如果技术服务费是在销售行为完成后按期或者按次进行收取的,则不看做混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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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在服装企业实际销售额是十万,但销售额却只有十万,这正常吗
[律师回复] 销售额的确定
一、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二、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 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 12 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 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 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五、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 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六、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 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七、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第四十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 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
服装店实际销售额为十万,但是销售额却只有十万,这是为什么?
[律师回复] 销售额的确定
一、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 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二、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 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 12 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 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四、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 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五、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 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六、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 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七、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第四十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 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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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官司的律师服务费谁出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的规定,赔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委托律师诉讼的律师服务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诉讼案件中,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债务纠纷中,可在起诉状里写明律师费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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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朋友准备写合作协议,不知道是怎么写的,所以请问一下服装销售合作协议一般是怎么写的呢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 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 (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 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07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开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 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2007年月?日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 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帐 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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