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原告,您需在案件中具备直接的利益牵连或权益关联,同时也需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实体组织;
(2)您起诉的对象必须明确无误,即存在明确的被告方;
(3)您需要提出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4)您的诉讼请求必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并且该案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在撰写起诉状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详细记录原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准确记录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居住地址等,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三)明确陈述您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四)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及证据来源,并注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失业保险能领多少次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次数并无明文规定。依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条例,当失业人员在还未离开现有公司之前,他的工作岗位以及本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假如已经达到甚至超出一年但小于五年时,那么他可以领取最长十二个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如果该员工之前已累计缴满五年但是不超出十年的话,他则有资格领取最长达十八个月份的失业保险金。至于在累计缴费年限超过十年的情况下,他将可以享受到最多二十四个月份的失业保险金。无论他是否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并且在新岗位上再次遭遇失业状况,他的缴费时间将会被重新核算统计。而他需要领取的剩余月份的失业保险金也会与他在上次失业期间未能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相结合起来,两者之和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在诉讼程序中,原告必须具备明确的利益相关性,其身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经过法律认可的组织机构。在此基础上,必须界定精确具体的被告方,同时提出合理可行的诉求以及支持这些主张的法律依据。值得注意的是,诉求所涉及的内容必须符合法院的受理范围,并且发起诉讼的法院也需要具有有效的管辖权。在撰写起诉状时,应当详细记录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明确阐述诉求的具体内容及其理由,同时还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以及证人的相关信息。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