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
1.有意在成都购置房产者,须具备在该城市持续满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纪录。
2.申请人需持有合法且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簿或其他同等效力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3.具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收入来源,并且能够如期全额偿还未来可能产生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
4.具备良好且无不良历史记录的信用品质和积极向上的还贷意愿。
5.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来支付拟购买房屋的首次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外地人在沈阳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具备相关税务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非本市籍家庭,可在本市购买一套房产(包括新开发商品住宅以及二手房):
1.自购房之日起计算,该家庭在为期2年内累积缴纳了至少1年的个人所得税;或者在本市连续缴纳了1年以上的城镇社会保险。反之,则被限制购买一套房子。
2.已拥有一套以上房产的非本市籍家庭,或因个人原因未能提供为期两年内累计缴纳满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籍家庭,不得再进行房屋购买行为。
3.办理购房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证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婚姻状况证明书以及户口簿等基本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尊敬的潜在购房者,如果您希望在成都置业,请确保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拥有至少持续一年之久并且持续缴纳税款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者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2)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详尽的婚姻状况证明3)具备充足的经济资源保障,以保证可以按期履行还贷义务4)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度和无任何金融机构记载的不良记录5)有充分的资金来支付房屋购置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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